4周弹性工时可连上24天 林美珠:不能直接说就是血汗
▲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质询,谈及4周弹性工时问题。(图/立法院直播系统)
一例一休上路后,对许多产业造成冲击,因此有许多业者盼能纳入弹性工时,但现在却传出4周弹性工时出现大漏洞,劳工最多可连上24天班。对于血汗排班制度,劳动部长林美珠22日备询时表示,4周弹性工时是民国85年就设有的机制,审议程序相当严谨,不能直接说是血汗。
由于4周弹性工时制度被排除在「7休1」的规定之外,且只规定每2周要有2天例假,因此若雇主要求劳工休息日加班,并将例假日排在第一周前2天及第4周后2天,恐造成劳工连上24天班的血汗情形发生。
国民党立委蒋万安质询时提到,4周弹性工时让劳工可以连上24天还不违法,「这样合不合理?」林美珠回应,4周弹性工时是民国85年就有的法律规定,当时是针对特殊的行业有不同的需求,才有这样的制度出现,劳动部在处理程序上相当严谨。
林美珠指出,相关制度除了由工会提出,劳动部会再经过评估后,送到咨询委员会,而委会员也会邀请劳资双方,个别针对需求及实质环境状况提出说明,经过审慎评估,被同意后才由劳动部公告。最后,还需回到各行业,事业单位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后,进一步与个别劳工签订契约,才能实施制度。
蒋万安反批,劳动部去年废除「7休1」函释,最新函释写明,除了3种工作情况可至多连上12天外,其余工作都必须「7休1」,4周弹性工时竟有连上24天的漏洞,面对这样的问题,却看不出劳动部的态度与立场,且毕竟85年至今,劳动环境也在改变,法律上的漏洞就该检讨,才能解决问题。
然而,林美珠说,4周工时正常还是不能超过160小时,例假及休息日各为4天是不变的原则;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当然还是会去了解实际情况,但劳资双方应该还是处于和谐关系,「我们不能直接就说这叫做血汗」。
蒋万安质疑,「连续工作24天不叫血汗?」林美珠则不断强调,「我没有说这不血汗」,是指不能说每个雇主都是这样安排,就说这是个「血汗条文」,这条文85年就制定,「也不是今天才发现」,因此劳动部也一直呼吁,劳资双方要彼此顾到彼此的利益,因为事业单位可能有个别需求,但是劳工的权益也不能忽略,所以当然不希望民间有所谓的「血汗」工时,「不能影响到劳工的健康」。
最后蒋万安再次询问,「连续工作24天是不是血汗?」林美珠则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对劳工是不公平的」,劳动部会再视实际状况改善,在咨询委员会上严格要求,请资方落实「减少工时、注重劳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