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农林渔牧业适用四周弹性工时 最长可连上24天班

农林牧业今起适用四周弹性工时。(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周康玉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25)日公告,农、林、渔、牧业得适用「4周弹性工时」之行业,但必须经过工会劳资会议同意才可施行,将影响9万3000人,也就是说,未来这些行业如有需要,可排除七休一的规定,最多可连上24天班

这是一例一休上路以来,第二次再放宽。上一次是六月份,劳动部把汽车货运业、桶装瓦斯批发与零售业纳入弹性工时适用,有8万多名劳工受影响。

劳动部劳动条件与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表示,由于农、林、渔、牧业工作性质受到物产季节性周期及天候因素影响,处理作业具有即时性及特殊性,且相关产物多与民生息息相关,因此于今日指定「农、林、渔、牧业」为得适用4周弹性工时之行业。

谢倩蒨表示,事实上,劳动部早在民国85年12月27日即增订《劳基法》第30条之1之「4周弹性工时」规定时,该规定明定「除农、林、渔、牧业外均不得适用4周弹性工时」,也就是说,劳动部在21年前就已考量农、林、渔、牧业之工作特性,认为应该给予适用4周弹性工时规定之空间,这次是正式进行公告,让法制作业程序更加完备而已。

对于劳团批评劳动部针对某些行业「开后门」的说法,谢倩蒨表示,如上述,该法条是民国85年就明定,这21年来本来就有弹性工时可运用,这不是开后门,而是依法行政

此后农、林、渔、牧业最多可上24天也不违法,谢表示,这类行业确实有弹性工时的需要,还是期许雇主以劳工健康为前提

至于农产加工业也有希望纳入四周弹性工时,谢倩蒨表示,但这行业属于制造业,不符合此规范,但农产加工业可适用两周及八周的弹性工时。

▼劳动部弹性工时表,点开图放大。(资料来源:劳动部、记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