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浮报帐单 法院深入调查非污钱「贪污罪改判公文登载不实」

陈姓、吴姓及许姓等3名员警涉贪污,经调查后发现另有隐情,南投地院改判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图/南投地方法院记者白珈阳摄)

记者白珈阳/南投报导

南投县警察局陈姓、吴姓及许姓等3名员警,在2012年至2015年承办讲习业务期间,因业务费不足而浮报经费约42万元,包括廖姓等3名厂商,遭南投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罪嫌起诉;今南投地方法院审结,深入调查后,得知3名员警并非将浮报的经费作私用,虽洗去贪污嫌疑,因违反会计实报实销的原则,仍依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将6人判处1年至2年不等之有期徒刑,6人全数缓刑,并须缴交5至20万元罚金,以示惩戒

判决书指出,根据检方起诉内容,2012年到2015年之间,陈姓、吴姓及许姓3名员警利用职务之便,承办交通法规讲习业务时,与廖姓等3名厂商串通浮报经费共4次,金额分别为12万3000多元、11万4000多元、9万6000多元及9万3000多元,合计约42万6000元,遂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职务诈财罪嫌将6人提起公诉,目前3名员警仍停职中。

深入调查后,发现员警在2012年呈报以每本100元的价格印制850本交通法规讲义,合计8万5000元,实际却只印了100本,其余3次浮报也是以同样手法,不过标的名称不同,是用笔记本原子笔文具工具名义;但3名员警并非将筹措而来的经费挪作私用,而是用来买便当、餐盒发放给参训人员作为茶水费。

▲陈姓等3名员警因业务费不足,以浮报手法取得经费,将筹措所得当作参训人员的茶水费。(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警方提供)

法官审酌,认为3名员警因业务费不足,才以浮报手法补足经费缺口,是为了做好份内的工作,非为己利,客观来看实为情有可原,确有情堪悯恕之处,加上6人都没有前科,遂由原先判处之贪污治罪条例罪嫌,改依登载不实公文书论罪,并且全部缓刑。

据南投县基层公职人员私下透露,县内部门各种预算不断遭删减、缩水,若是业务经费下不来、或是不足,就得由该业务承办人自己想办法解决,而且并非只有警界,整个公务体系都有此情况发生。而这3名员警虽因未实报实销挨罚,但远比判处贪污罪等重刑划算许多,即使如此,该案也值得引以为鉴,公职人员还是要依法行事,切勿心存侥幸,以免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