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献金缺乏实质监督 公督盟:沦为贪污除罪法

公民监督国会联盟执行长张宏林。(图/资料照)

记者赖映秀综合报导

年底九合一选举倒数141天,各参选人阵营开始收受政治献金,公民监督国会联盟执行长张宏林表示,政治献金罚则太低,沦为参选人爱用的「除罪法案」,加上民众要检视政治献金明细还要亲自到监察院,让监督政治献金的实质用途不大。

张宏林说,阳光法案是要减少弊端,反而成为「贪污除罪法」,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前台北市议员景泰基隆市议长黄景泰都以「政治献金」为理由规避贪污刑责,以后只要有来源不明的经费,都可以说是政治献金。

《政治献金法》规范营利事业厂商团体机关法人个人规避、妨碍或拒绝查核者,处20万至100万罚锾,张宏林表示,罚则并不是以收受的金额来罚,并没有发挥实质上的威吓角色

张宏林认为,政治献金制度需要存在,但是变成很表象数字登录,没有自律方式、没有任何单位稽核。张宏林也批监察院怠忽职守,政治献金只有提供一张总表,明细还要人民亲自到监察院调阅,无法实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