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教师法 教师作证霸凌性侵可请公假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为了维护校园人权,立法院院会4日三读通过教师修正案,往后教师基于法定义务,出席作证性侵害、性骚扰及霸凌事件,都应该给予公假

◄立法院4日三读通过教师法修正案,教师出席作证校园霸凌性侵案件给予公假。(图/本报资料照片

校园性侵害以及霸凌事件,对当事学生都会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特别是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往往需要在侦办过程以及法庭上,不断重复说明过程,对受害学生更是二次伤害。提案立委蒋乃辛表示,如果教师愿意协助举证,除了有助于案件侦办,更能减轻受害学生的身心折磨。

立法院三读通过教师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基于法定义务,教师出庭作证性侵害、性骚扰以及霸凌事件,应该给予公假,让教师更有意愿协助受害学生举证,而按照现行法令规定,教师可因婚、丧、疾病、分娩或其他正当事由,依教师请假规则请假,并没有包含出席作证。而修法的目的,在于增加教师出席作证的必要性以及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