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性平法修正案 校长或教职员发展「师生恋」可终身解聘

行政院今日拍板「性别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教育部次长林腾蛟出席院会后记者会。(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今日拍板「性别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明定军警校院及少年矫正学校纳入性平法适用范围,也规范校长与教职员工违反性与性别有关专业伦理的后续处理。教育部次长林腾蛟举例,如外界俗称的「师生恋」即可能符合上述要件,未来可直接由性平会判定是否终身解聘;政委罗秉成补充,此部分会订子法说明范围,符合态样才会启动校园性平事件调查。

教育部指出,原性平法仅定义性侵害、性骚扰、性霸凌等用词,本次修法明确定义「校园性别事件」包含性侵害、性骚扰、性霸凌,并增订纳入「校长或教职员工违反与性或性别有关之专业伦理行为」。

增订理由是考量校长、教师、职员、工友于执行教学、指导、训练、评鉴、管理、辅导学生或提供学生工作机会时,具权力不对等情形,与学生在与性或性别有关人际互动上,不得与学生发展有违专业伦理的行为,参照现行「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防治准则」规后将相关行为纳性平法规范,并列相关人员任用的消极资格。

林腾蛟上午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说明,校长或教职员工违反与性或性别有关的专业伦理行为,该定义为校长和教职员在执行教学指导、训练、评鉴管理、辅导学生或提供学生工作机会时,在性与性别有关的人际互动上发展违反专业能力的关系,比如外界俗称的「师生恋」。

林腾蛟表示,上述类型现已纳入校园防治准则内,给予规范和处理,这次提高位阶入性平法规范,待性平法修正通过,将同步调整教师法或施行细则相关规定,未来严重违反教师专业伦理者,未来可直接由性平会判定是否终身解聘,程序上是先由性平会调查,再由教评会处理。

罗秉成补充,并非只要发生「师生恋」,就会落到严重违反教师专业伦理的范围内,因为必须要一定条件才会构成,这部分将会制定子法,订定「性与性别有关的专业伦理」是什么,当违反到专业伦理的态样,才会启动校园性平事件相关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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