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国中国小教师 评鉴不过就解聘
行政院会昨天11日通过教师法修正草案,将20万名公私立小学到高中职教师纳入评鉴,如一直没有通过评鉴,就会被解聘或不续聘。草案中也增订,高中以下教师在校时间,应不少于学生在校作息时间。预估最快明年102年8月可以实施,四年评鉴一次。
依现行法,教评会要有教师代表、学校行政人员代表及家长会代表,其中纯教师代表不得少于总额1/2;修正草案还引进与教育相关的专家学者或社会公正人士,共同评鉴不适任教师。教育部表示,如果教师评鉴一直没有通过,会作为教评会决定教师是否适任的参考。
高中以下教师将实施评鉴机制一公布,已经有基层教师在网站上留言反弹,但也有老师认为「有在做事怕什么?」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认为,推动教师评鉴要花大笔经费,还牵涉到教师是否会被解聘、评鉴的主题与目前的考绩制度是否不同等等,教育部推动评鉴时,从评鉴方式到内容,都要让教师工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