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院退休教师侵权学生作品”案后续:教师以名誉权被侵害为由反诉

7月10日,羊城晚报记者从“湖北美院退休教师侵权学生雕塑作品”一案当事人陈亮处获悉,涉事退休副教授黄勇以个人名誉被损害为由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前,陈亮曾公开举报黄勇抄袭其雕塑作品,并先后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均获胜诉。

陈亮向记者提供了武汉中院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二审驳回原被告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即被告黄勇被判侵权,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权行为,销毁相关侵权作品《春》,并于30日内在报纸、微信朋友圈、抖音上向原告陈亮公开道歉,且须支付10万元赔偿金。

陈亮表示,今年4月二审判决至今,黄勇仅支付了10万元赔偿金,并未销毁侵权作品,也未向其公开道歉。

2023年2月,陈亮在网络平台公开举报黄勇侵权、盗用其课堂习作,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黄勇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动了一刀也是新作品,跟陈亮的不是同一件”等言论,曾引起广泛争议。

据媒体报道,黄勇对武汉中院的终审判决提起抗诉。黄勇认为,武汉中院的判决在三个方面存在问题:“第一、陈亮没有权利申诉我,他作品的所有权属于学校;第二、法院以作品的相似性判我侵权,这是错误的,因为学校的写生课是一个很正常和普通的课,写生课堂出来的作业一定是相似的,这种相似性是合理合法的;第三、法律忽视了有利于我的主张,而且忽视了陈亮承认我参与了课堂习作创意的事实。”

黄勇还以个人名誉被侵害为由反诉陈亮。在《民事起诉状》中,黄勇指控陈亮恶意在网络曝光他的个人信息,使他遭受了严重的网络暴力,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

对此,陈亮回应称,自己只是针对黄勇侵权雕塑作品一事进行举报,并未有任何诽谤、造谣相关言论,“我并不是在说一件无中生有的事情,相信法院最终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传票显示,黄勇诉陈亮名誉权纠纷一案,将于7月17日开庭审理,陈亮称已做好应诉准备。

文|记者 王隽杰图|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