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律师涉当诈团内鬼!屏检3重罪起诉 再移付律师惩戒委员会追究
▲屏东地检署 。(图/资料照)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地检署李忠勋检察官113年8月底指挥屏东县调查站、刑事警察局侦八大队及内埔警分局组成专案小组,侦办陈姓、黄姓、唐姓3名律师等人涉嫌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案件,于日前侦结起诉。
其中陈姓律师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第3条第1项后段之參与犯罪组织罪嫌以及刑法第132条第3项之非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罪嫌、黄姓律师涉犯刑法第132条第3项之非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罪嫌及刑法第164条第1项之使犯人隐避罪嫌、唐姓律师涉犯刑法第132条第3项之非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罪嫌。起诉书说,被告陈姓及黄姓分别为台南市中西区及东区律师事务所之主持律师,被告唐男则为被告陈男事务所之受雇律师。陈男先基于參与犯罪组织之犯意,于民国112年间,加入3人以上,以实施诈术为手段,具有持续性、牟利性之有结构性组织之诈骗集团(该集团成员包含赖姓男子等数10人,下称本案诈欺集团),负责处理本案诈骗集团旗下車手遭查缉后之法律相关事务。自行或指挥安排派案之律师担任落网車手之辩护人,监视落网車手之应讯(询)过程,确保落网車手不会供出上游成员,并借此取得落网車手之警询及侦讯笔錄内容、落网車手是否遭羁押等资讯后告知本案诈骗集团其他成员,以利本案诈骗集团上游成员管控风险、调派人力及认列亏损,借此维持本案诈骗集团之存续运作。
113年4月间,陈男介绍黄男担任本案诈欺集团成员吴姓男子之侦查中辩护人及指派唐男担任本案诈欺集团成员赖姓、孙姓两男的侦查中辩护人,且陈男自任孙男之侦查中辩护人。
陈男、黄男、唐男分别为下列行为:陈男基于泄漏国防以外应秘密消息之犯意,多次利用其自身担任孙男侦查中辩护人及指派受雇律师唐男担任赖男、孙男侦查中辩护人之机会,将获取之侦查中资讯,泄漏予本案诈欺集团成员其他成员。
黄男利用其担任吴男侦查中辩护人之机会,基于泄漏国防以外应秘密消息之犯意,于吴男在押期间,将吴男所參与本案诈骗集团相关犯行之概略程度等侦查中秘密泄漏予本案诈欺集团成员;黄男依其法律专业知識及执行律师职务经验,明知替在押之吴男传递消息,将便于吴男与未到案之共犯勾串,而令吴男脱免刑责,竟基于使犯人隐避之犯意,商请本案诈骗集团其他成员陈○妍向另一位本案诈欺集团成员李○婷告知,如遇有警方询问有关本案诈骗集团相关犯行及成员间之參与犯行情形时,需避重就轻答复,并将犯罪责任一律推卸予赖○承承担。
陈男与唐男共同基于泄漏国防以外应秘密消息之犯意聯络,先由陈男指派唐男担任赖男所涉本案诈骗集团相关犯行案件之侦查中辩护人,赖男遭屏东地方法院羁押后,唐男检阅本署之侦查卷宗,且与陈男讨論、商谈赖男所涉本案诈骗集团相关犯行案件之案情,令陈男得以将所知悉之赖男所涉本案诈骗集团相关犯行案件之侦办进度相关资讯消息泄漏予本案诈欺集团其他成员。
屏检指出,诈欺犯罪日益猖獗,执业律师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本应洁身自爱并在遵循律师伦理规范下,提供被告合理辩护权,共同维护民主法治,切勿配合不法集团,利用职务得知侦查秘密后外泄予他人,甚至参与集团,为犯罪者串证,而辜负社会对律师的期待。本案各该涉案律师之不法犯行除依法起诉外,另就违反律师法、律师倫理规范部分,并将签分「律他」案,于调查后移付律师惩戒委员会追究惩戒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