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绿委法顾 假律师涉诈起诉
曾任立委助理的女子林泳希(原名林珮菁),不具律师资格,却对外以「林律师」自居,为10起案件当事人撰写诉讼书状,诈取273万多元报酬,北检29日起诉林女。(陈志贤摄)
自称曾是副总统萧美琴、台南市长黄伟哲担任立委时期法律顾问的女子林泳希(原名林珮菁),明知自己不具律师资格,却对外以「林律师」自居,从2019年到今年,先后为长江集团吸金案等10起案件当事人撰写诉讼书状,获取273万多元报酬,台北地检署29日依诈欺取财罪及违反《律师法》起诉林女,并请求法院没收不法所得。
去年被害人爆料,48岁林珮菁在网路上自称台大法学硕士,曾任立法院党团法制组组长、顾问,学经历相当显赫。林曾在2013年特侦组监听国会事件后,以「监听受害者联盟」发言人名义开记者会,连署告发特侦组及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涉嫌违法滥权,并求偿2亿元。当时包括萧美琴、管碧玲、陈其迈、姚文智、潘孟安、郑丽君等民进党籍立委都到场声援。
但调查局获报,指林女不具律师资格,是「假律师」,却为人撰写诉讼书状涉及诈骗,甚至有被害人指控与林女沟通时起口角,林竟摆烂不负责,他只好自认倒楣,自行把案件收尾。
检调查出,林女是辅大法律系毕业、台大国发所硕士,早年曾担任立委助理,利用在立法院工作接触陈情民众机会,经营人脉,对外以「林律师」自居,她在2003年自网路下载他人律师及格证书,再用编辑软体修改填上自己姓名、生日、身分证字号,变造律师及格证书,去年为取信长江集团吸金案当事人,用手机拍照以LINE传送给当事人,佯称有律师资格,自2019年起为人撰写书状。
检方起诉指出,林女透过陈姓立委助理结识案件当事人,代为撰写诉状,佯称法院核发假处分裁定,要求提供担保金等方式诈财,当事人事后发现,林女才返还款项,部分当事人直到被调查局约谈时,才知林女是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