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处理浩鼎案 美国律师郑哲民被控诈欺违反律师法 不起诉

曾以中研院法律顾问身分说明浩鼎案的美国律师郑哲民被控诈欺违反律师法,北检不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曾以中研院法律顾问身分出面说明前中研院长翁启惠浩鼎案的郑哲民,被黄姓医师遗孀委托处理一笔国外保险费遗产,却遭医师娘控告「拿钱不办事」,涉嫌诈欺及违反《律师法》,台北律师公会也将郑移送台北地检署,不过,检察官侦查后,发现郑确有替医师娘处理事务,只是没有结果,且从未自称是台湾律师,认定罪嫌不足,不起诉处分

郑哲民在2016年替翁启惠说明浩鼎案,就曾被检举违反律师法,且当时台北律师公会就向北检告发,检察官依郑的说法,向美国函查,发现郑确有美国联邦执业律师证书,但没有台湾律师资格,不过,郑并未在台执行律师业务,所以当时将全案签结。

去年某黄姓医师的遗孀以遗嘱执行人身分委任律师向北检提告,指2018年透过医界友人介绍,委托自称律师的郑哲民处理一件美国保险公司610万美元的保险金支票遗产兑现事宜,郑向她收取2万美元咨询费,也拿了30万元台币差旅费,却拿钱不办事,控告郑违反律师法及涉嫌诈欺。

70岁的郑哲民到案后向检察官喊冤,他强调自己从未「自称律师」,医师娘与美国保险公司要打民事官司,他还向对方表示「我找台湾的律师朋友来处理」,名片上也只有「中研院法律顾问」,完全没有「律师」字样

而且,郑说那张支票的兑现手续非常复杂,必须成立公司才能兑现支票,他也到美国代为处理,在香港设立公司,只是当事人也不是事事配合,事情才没有办成,没有兑现的支票及相关资料都还给医师娘。

检察官认定,郑哲民并未执行律师业务,且没证据证明郑有自称律师,郑也有实际处理支票兑现事务,因此依罪嫌不足,将郑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