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早就有了!」 中研院否认翁女持股构成利益冲突

翁启惠15日亲自返台说明。(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翁郁琇持有浩鼎股票引发外界质疑违反翁启惠任内订定的「科技移转利益冲突回避处理原则」。中研院15日出面澄清,Optimer技转OBI-822给浩鼎,之后翁郁琇101年就认购股票,「持股是早就有的事了,不是新的,中研院技转的是OBI-833,翁郁琇并没有因此受惠」,且股价涨跌有很多因素并不认为是利益,翁启惠本能就回说没有利益需要揭露。

中研院智财技转处长杨富量表示,「中研院科技移转利益冲突回避处理原则」101年8月14日开始施行,正好在中研院技转给浩鼎的两案之间,法律不溯及既往,因此只针对第二案103年4月23日技转OBI-833要求揭露。

中研院法律咨询专家郑哲民解释,翁郁琇本身就是Optimer股东,Optimer授权OBI-822给浩鼎并取得股份,后来101年翁郁琇就认购300万股,也就是外界知道的3000张股票,不是透过中研院的技转获利的,所以没有所谓「利益冲突需要揭露的问题。」

郑哲民表示,翁郁琇持股并不是因为中研院技转而获利,所以第一时间才会没有说出女儿持股的事。

▲翁启惠回台。(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