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屋可藏娇、种大麻」 房仲搞kuso不起诉

房仲另类行销,称屋内适合种大麻检方不起诉。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为吸引顾客看屋,房仲业者周广威出奇招,上网刊登广告「适合鬼屋藏娇、种大麻、赌博等使用…」,吃上妨害秩序官司检察官认定这只是行销手法,不是教唆大家犯法,对周处分不起诉。

连锁房屋公司当房仲的周男(33岁)1月27日上网卖房标题是「鬼屋出价就谈,或是换重机,或有相当价值东西」,地点邻近新北市万里区翡翠湾,屋龄近卅年,台币1元起标;内文则是「基本上就只是想要出掉,适合鬼屋藏娇、种大麻、赌博等使用;当然也适合作家创作、想远离都市尘嚣的清静处,屋况很烂,要再花一点钱装潢,毕竟十几年没用了……」。

但如此「另类」的行销手法,却有民众看不下去,向金山分局检举,指周男公然PO文说「可种大麻」,警方查证属实,认为有鼓吹人种植大麻之嫌,涉及刑法153条以文字煽惑他人犯罪,因此依法送办。

检方认为,这些字眼不是想煽动人家坏事,只会让人联想到屋子很旧、地点偏僻,认定周男犯罪嫌疑不足;而周男事后也将「适合鬼屋藏娇、种大麻、赌博」等字眼拿掉,只留下「鬼屋」当噱头。据指出,这间位于新北市翡翠湾附近的8坪海景套房,已在清明连假期间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