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律师成诈团帮手法务部拟修法 律师:诈欺案辩护需求量提高

法务部。(图本报资料照)

近期屡屡发生律师与诈骗集团合作,利用帮车手陪侦机会,将侦查秘密泄露给诈团上层,引发各界关注。法务部为能严惩不肖律师成为诈团帮手,将研拟修正《律师法》,加强律师惩戒及停职部分,情节严重除终生不能执业律师,一旦涉案拟先暂停执业。

律师王俊棠表示,近年律师高考录取率及人数提高,若非在公司内担任法务人员,在外开业执业之律师人数成长快速,僧多粥少,尤其都会区更是如此,为了维持事务所之营运成本或执行律师业务之成本,某些原本不想接不想碰的案子,接案标准可能开始松动,或是为了接案而配合实际委任人游走法律边缘之要求。

王俊棠指出,警局、地检署快被诈欺案件压垮,市场上刑案辩护也是以诈欺案为大宗。近几年诈欺案件已成为司法机关之大宗,随之而来此类案件之辩护需求量也会提高,有些原本非以刑案辩护为主之执业律师,也开始经手这类案件,进而接触诈欺集团之成员。

再者,办案单位之办案力道不再仅止于「人头帐户」、「车手」等诈团底层、末端成员,开始强力从下往上「溯源」,积极追查「机房」、「水房」等诈团中阶成员或据点,对于诈团之高阶干部甚是背后金主产生一定程度之压力,所以愿意代为支付委任律师酬金,以致遭查获之诈团中低阶层成员可能碍于情面而拒绝供出诈团高层,形成断点。

而诈团高层表面上是帮忙下游成员省去诉讼成本,实际上则是经由律师参与侦查辩护之过程,利用检警讯问过程之问题或提示之资料来拼凑、了解目前检警掌握之证据有哪些,以及该等证据的射程范围到哪里,甚至再利用羁押阅卷制度全面掌握目前侦查卷证资料,诈团下游成员之辩护律师再将此等资料回报给实际委任人即诈团高层。

不过,也是因为这类案件,被告与「实际委任人」为不同人,且相互间存有潜在共犯关系,甚至利害关系相反,接案律师某程度可能知悉是在帮忙诈团高层或金主监控,自认为仅是回报一些侦查周边讯息,无关紧要,或是对于刑事诉讼之辩护界限不熟悉,以致不知道已落入「侦查程序、侦查内容」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