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核准停聘 夏林清16附件声明书反击

辅大心理系性侵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时任辅仁大学社科院院长夏林清,继遭去年9月遭解除院长职后,本月也被辅大停聘1年。多日未回应的夏林清22日早上发声明给媒体,提出4页、16份附件为己辩驳,指辅大调查任性到决定停聘,从未给1分钟的实质答辩,质疑教育部19日竟然主张「辅大调查程序完整」,要求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面对证据回应,不要闪躲。

夏林清声明指出,「校方停聘公文完全没有指出我违反那些法条、理由、证据、和论证。」而教育部核准辅大提出的停聘案后,罔顾心理系师生和她陈情指出辅大的违失,5月19日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竟然表示「教育部审查小组书面检视辅大的停聘处分,认为辅大内部调查程序完整」。

夏林清表示,教育部既然认为辅大校方完全合法,应针对声明列点一一反驳,「否则即是违法核准,应该立即撤销处分。」教育部不该只听辅大校方片面之词,这是官官相护、玩弄法令、破坏制度,应受立院社会监督

辅仁大学心理系17日也在系所官网张贴公告力挺,表示将协助夏林清申诉,提起诉讼。

以下为夏林清声明全文

2017.5.22夏林清声明

教育部竟然主张「辅大调查程序完整」?

从辅大调查我的适任性到停聘,从未给我一分钟的实质答辩!

剥夺本人工作权,停聘公函不具处份理由!

教育部突然核准辅大对本人的停聘案,罔顾心理系、学生系友及本人陈情指出辅大的违失,5月19日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竟然表示「教育部审查小组书面检视辅大的停聘处分,认为辅大内部调查程序完整,教育部依法审查,不可能因为辅大有学生力挺夏林清而影响。」

本人对此严重抗议,陈焜元处长这根本是昧于事实公然说谎,我在此负责任直接提出辅大违反程序的十六点事证(详见文末),我归纳成以下三大重点,接受社会检验,也请教育部陈焜元处长面对证据提出回应,不要闪躲:

一、辅大性平会的欺瞒式调查、伪造文书

辅大性平会委托黄囇莉教授等三人进行调查,去年7月28日原先告知我的调查标的是「心理系工作小组有无不当影响当事人权益」(附件一),但在我11月3日接受第五次调查时,才意外揭露调查标的在9月26日已暗中改变成调查「夏林清的教职适任性」(附件二),完全未在变更前善尽法定告知义务,调查委员就践踏专业伦理,用欺瞒式手法对我进行四次调查(10/20、10/29、10/30、11/3)、套取资料、罗织罪名,这已非常严重违反程序正义。

且我追究调查标的为何私下变更后(附件三、四),性平会却拒绝告知调查的法源依据及为何欺瞒不告知,连给我一分钟进入实质申辩的机会都没有,就迳自结案;辅大性平会为了文过饰非,甚至伪造文书,在访谈逐字稿上捏造每次调查均有告知访谈标的「甲委员向受访人介绍委员并说明启动调查的原委、告知调查人员皆有保密之责任及访谈中进行录音」(附件五),事实上三位委员在面对所有受调查者从未告知第二个委托调查标的。

二、教评程序严重违反三级三审缺席审判,且停聘处分不具理由:

辅大性平会罔顾我的权益,在告知调查本人适任性后,没有一分钟让我进入答辩下,11月底完成了对我的调查报告,就史无前例破天荒地直接送到12月15日的校教评会(附件六),完全违反辅大的三级三审制度(先送系教评会院教评会,最后才送校教评),后来在校教评会成员抗议后而未能遂行此违法审议。按照正办,校教评会应该将此案发还校方,由校方发文给心理系教评会以践行三级三审之合法正当程序,但是,校教评会不但未循正轨将本案发还校方,竟然还违反程序于今年1月5日同时发文要求社科院、心理系召开教评会审理此案(附件七)。

2月15日,心理系教评会虽不同意校教评违法程序,但碍于压力勉强召开会议审议,心理系教评会、社科院教评会均以调查不符正当原则做出「予以结案」决议(附件八),且基于此认定未邀本人列席说明(附件九、十)。2月23日,校教评会却在没有进入任何实质讨论的情况下,又未叙明理由,就迳自否决了系、院教评的决议。

离谱的是,临时校教评会于当日违反程序进入实体审查,完全未让本人有任何一分钟亲自对实质内容表达陈述的机会。开会通知只有叫我2月23日在研究室等候通知(附件十一),当天开会过程中,才要求我进去说明我的书面资料,但教评委员与我的沟通也全都在程序部分,最后主席说「我们程序问题就不要再讨论了」,尔后就请我离席。但我在校教评会前可是清楚去文表明,若校教评会完全达到合法开会要件审议此案,我已备妥实体理由可进行申辩,但因校教评会多项会议程序之不正当,故要求校教评会应优先退案给校方,请校方尊重「三级三审」之精神重新发交心理系教评会处理,方为正办(附件十二)。

更荒谬的是,辅大正式发给我的停聘处分公文上,完全没有具体法条、理由、证据与论证(附件十三),因为校教评会根本没有进入实质讨论,妨害本人申诉权利。我多次去文向校方抗议(附件十四),校教评会「处分不具理由」的错误行径,如同法院判决不具理由一样荒唐,是无法补正的严重程序违失,因为根本没有进行实质审议,因此,教育部应该撤销处分。

三、针对上述两点,教育部在四月已重启调查,却在调查结果出炉前不合常理地核准停聘案:

3月初,辅大停聘本人并送教育部报核准,当时心理系、学生、系友及本人皆前往教育部陈情、检举、申请调查、表达异议。教育部几度推托不成,勉强承诺接受检举案,教育部既已于今年4月17日受理辅心师生检举辅大性平会违法一案(附件十五),本人申请调查辅大违法一案亦于4月24日送达教育部(附件十六),针对辅大性平会是否进行欺瞒式调查、及教评会是否违反三级三审,教育部正式重启调查,但在调查未完成之际,5月却突袭式地核准辅大的停聘案,企图造成既成事实,教育部恐是怕夜长梦多,真相被揭露。但这与常理不合,按理,应是教育部重启调查,确认辅大性平会、教评会均无疑义后方核准辅大对本人的停聘案。这么清楚的解决问题的合理顺序,教育部官员却背道而驰,背后显然有政治考量图谋

本人将这些证据公诸社会,诉诸公评,也请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不要讲空洞的官僚话语塘塞责任、回避失职。教育部既然认为辅大校方完全合法,请针对上述各点一一提出反驳,否则即是违法核准,应该立即撤销处分,教育部不该只听辅大校方片面之词,这是官官相护、玩弄法令、破坏制度,应受立院及社会监督。官员不该说谎,教育部官员更不应该说谎,做人要明辨是非,教育部官员更应该坚持明辨是非的教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