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中架构的三大缺憾

海峰 5月27日,施明德等七位蓝绿人士提出「大一中架构」,意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取代已被部份人士窄化、僵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中原则」。尽管各方对这一主张被两岸接受不持乐观,但在美丽的模糊下,「大一中架构」为两岸当前破解僵持的政治难题提供了无限的想像空间。只要在此基础上善加改进和升华,「大一中架构」可以成为两岸红蓝绿三方和解的共赢方案。处理两岸五原则宣言如下:一、尊重现状,不片面改变现状

二、现状是︰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起,即已并存于世。而且双方政府已从「交战政府」转为「分治政府」。

三、「一中原则」已被部份人士窄化、僵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名词;既无法呈现两岸现状,也愈来愈难被中华民国2300万人民所接受。建议用「大一中架构」取代,才能符合现状,迈向和解之路。

四、「大一中架构」,意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事务,做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

五、在「大一中架构」之下双方,应消除敌对,共同维护本地区和平与安全。双方承诺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与任何国家签定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定;双方均享有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与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原则。「大一中架构」已经融合了多位蓝绿人士的意见, 我现从一个大陆人的视角,对上述五原则进行剖析,指出三大缺憾,并提出个人的改进意见。1、 没有顾及大陆追求和平统一的诉求。

台湾同胞都应明白,大陆对台政策是以追求两岸和平统一为目标,并且不会因为台湾意志而动摇。原则二把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状定位为「分治政府」,同时施先生强调「大一中架构」是「套餐,不能单点」。为了早日与台湾展开政治谈判,大陆尊重两岸政治现状,承认台湾为「分治政府」是必然的,而且已经称呼王郁琦主委」。原则一设定「不片面改变现状」,大陆承认台湾治权,就是为了与台湾展开政治对话,而大陆在与台湾政治谈判中一定会追求和平统一,大陆追求和平统一算不算片面改变现状?在两岸综合实力日益悬殊和大陆坚定反对台独、追求和平统一的当下,台独势力已经无力改变两岸现状,能够改变两岸现状的只有大陆,「不片面改变现状」针对性太强,而且过于僵化。即便作为一个过渡方案,也应是前瞻的,动态的,渐进的,要符合当事各方愿景,不能让任何一方感到自束手脚。建议将把原则一修改为「尊重现状,不以胁迫方式改变现状」。隐含的意思是,大陆可以追求和平统一,但一定要以台湾愿意接受的方式;台湾不接受时,大陆不能以经济、军事等手段胁迫台湾就范。这样修改,既不排斥大陆追求和平统一的努力,又能制约大陆追求统一的方式。2、「大一中架构」过于虚拟化模糊化,作为一项议题引发大家讨论是智慧之举,但难以形成政策,同时没能兼顾大陆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愿。「大一中架构」既然是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就应该由两岸各政党和各界代表人士共同参与,设立一个亚权力机构。可以参照民进党前主席许进良关于设立大中国议会设想,在「大一中架构」下设立「大一中议会」,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事务,然后分别由两岸公权力部门执行。这样,主张台独和其他政见的可以把「大一中议会」当作维护自身权益的平台,主张统一的可以把「大一中议会」当作未来统一中国议会的雏形,各取所需。

原则三提到「中华民国2300万人民」,「台湾未来的前途由2300万台湾人来决定」已经成为当前蓝绿的共识。「大一中架构」是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同是「大一中架构」下的公民,未来就不能只顾及中华民国2300万人民的意愿,而不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13亿4000万人民的意愿。施先生在「我们的呼吁」记者会上公开说:「现在台湾人认清这个事实,台湾人每一个绝对都是台独份子」。作为同是「大一中架构」下的大陆同胞,我们可以尊重和包容台湾同胞的各种不同政见,但2300万台湾同胞也不能无视和排斥13亿4000万大陆同胞的统一诉求。建议将原则四增改为:「大一中架构」,意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在「大一中架构」下,先设立「大一中议会」,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事务,做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两岸未来的前途,要由两岸人民共同决定。这样,既能兼顾大多数主张两岸统一的大陆人民的意愿,又能推动大陆进行政治民主改革。3、「大一中架构」没与「一国两制」相连接。大陆的「一国两制」,虽然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已经在香港和澳门取到成功实践,也是对台的重要政策。任何不接受「一国两制」的主张要想得到大陆的认可与接受都是不现实的。事实上,两岸目前实行的就是「两制」,「两制」并没有什么问题,台湾人民反对的只是「一国」,准确地说是反对「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连累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框架下「一国两制」。如今有了「大一中架构」,在「大一中架构」下实行「两制」,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现资本主义制度,台湾还有什么理由反对呢?至于原则五中的「双方均享有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与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原则」,类似的主张都是大陆强烈反对的,实践已经证明是行不通的。建议将原则五修改为:在「大一中架构」之下双方,应消除敌对,共同维护本地区之和平与安全。双方承诺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与任何国家签定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定;双方继续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现资本主义制度,通过交流与融合,寻求两岸人民和平共赢之道。

改进后的「大一中架构」五原则,完整表述如下:一、尊重现状,不以胁迫方式改变现状。

二、现状是︰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起,即已并存于世。而且双方政府已从「交战政府」转为「分治政府」。

三、「一中原则」已被部份人士窄化、僵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名词;既无法呈现两岸现状,也愈来愈难被中华民国2300万人民所接受。建议用「大一中架构」取代,才能符合现状,迈向和解之路。

四、「大一中架构」,意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在「大一中架构」下,先设立「大一中议会」,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事务,做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两岸未来的前途,要由两岸人民共同决定。

五、在「大一中架构」之下双方,应消除敌对,共同维护本地区之和平与安全。双方承诺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与任何国家签定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定;双方继续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现资本主义制度,通过交流与融合,寻求两岸人民和平共赢之道。 通过与施明德版的五原则对比,弥补三大缺憾后,杨海峰版的新「大一中架构」被各方接受、尤其被大陆接受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作者杨海峰,大陆民间学者。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