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友私密处17次传云端 研究生30万想换缓刑二审判10个月

王姓研究生偷拍女友私密照被判刑10月嫌重上诉,遭台南分院驳回。(图/示意图,无关本案/达志示意图)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1名王姓研究生,17次偷拍李姓女友私密照片影片,并上传云端,而被李女提告妨害秘密罪,王男为求缓刑积极向李女道歉寻求和解未果,还让李女饱受家人责难而罹患忧郁症,一审法官判处王男10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王男却嫌量刑太重,上诉寻求30万元和解以换取缓刑机会,但二审法官认为判刑适当而驳回。

王姓男子是南部某国立大学研究生,王男被李女提告指控他在2人交往期间,未经李女同意,竟私自偷拍李女穿着内衣裤趴在床上,或在床上裸露私密处的私密照片或影片,其中有些画面是2人视讯时王男截图的,有些则是在李女家或是在王男租屋处偷拍的,王男在1年期间偷拍了李女私密照17次。

李女说2人是在大学期间交往,王男考上研究所后,李女才发现王男偷拍她的这些私密照,还被王男上传到云端,李女意外发现此事而十分气愤,愤而对王男提告妨害秘密罪告诉。

王男被告后即主动积极向李女寻求和解与道歉,但这些事情却被李女家人知悉,对李女相当不谅解而让李女备受责难,致使李女因感情考试家庭诸多压力下,罹患忧郁症。

一审法院法官因王男有心想与李女和解,将17次偷拍妨害秘密罪行,合并判处王男10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给王男自新,但王男却认为一审判刑太重,而提出上诉,在二审希望李女能接受他的和解金30万元,以换得缓刑。惟二审法官认为,妨害秘密罪是3年以下徒刑,王男一共偷拍了17次,一审法官量刑并无太重,而驳回王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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