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儿私密处影照传男友!淫母喊「很刺激」 双双重判定谳

▲女子为取悦男友,竟偷拍女儿的不雅照,传给男友,让女儿不舒服告知父亲。此为示意图。(图/123RF)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宋姓男子,与女友阿娇(化名)远距离恋爱,宋男明知阿娇有一名未满12岁的女儿,为了满足私欲,竟多次要求阿娇偷拍女儿许多不雅照片,传给自己观赏。最高法院审理后,将阿娇判刑4年6月与7月,将宋男重判8年4月定谳。

判决指出,宋男与阿娇2019年8、9月间透过交友软体结识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宋男明知阿娇有一名未满12岁的女儿,竟要求阿娇拍摄裸露女儿身体,或者阿娇对女儿猥亵的不雅照片影片,传给自己观赏。阿娇为了增加与宋男间的情趣,就依照宋男指示,拍摄许多不雅照片、影片。

这些照片包含阿娇将女儿衣物掀起、褪下而露出胸部、臀部或下体,或阿娇趁女儿熟睡,侧躺在女儿身侧,将头靠在女儿胸口并以嘴吸吮胸部的照片。甚至还趁着3人到台中市旅游之际,阿娇与女儿一起洗澡时,拍下女儿入浴照片影片。

2人间传送照片后,还写下讯息「宋男:好想○你们。 阿娇:好~想给你○。宋男:喜欢舔女儿的奶吗? 阿娇:喜欢啊~~只是每次都立马转身掉 宋男:感觉兴奋吗? 阿娇:会呀~很刺激」、「宋男:女儿的○和你很像 阿娇:想要○我们吗 宋男:可惜没看到豆豆,不知道一不一样 阿娇:晚点再拍看看啰」。女儿深感不舒服,告知父亲,父亲报警处理,全案因此曝光。宋男与阿娇被依照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阿娇否认犯罪,辩称:「我拍女儿裸照的原因是一时兴起,没有想很多,我平常就会帮她拍照,加上她又在成长发育过程中,我出于好奇,就顺手拍下来,我没有事先告知宋男要拍这些照片,拍完有传给宋男。」宋男也否认指使阿娇拍照录影。

但法院根据2人对话纪录与拍下的照片影片,认定2人有罪。一审将阿娇判刑4年10月、宋男判刑8年10月。上诉二审后,高等法院改将阿娇判刑4年6月与7月,将宋男判刑8年4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