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友人K歌口角怒戳乳 男判拘役50天、易科罚金5万元

▲台中一名女子K歌,被起口角的男友人戳乳。(示意图达志影像/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廖姓男子与4名男女友聚会K歌,却因细故与他们起口角,持冰桶玻璃茶壶丢人,还以右手手指戳其中一名女子胸部2~3下,并呛「xx是妳逗阵的喔?!」被告法院,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5万元。

判决指出,廖男2013年10月6日晚间8时40分许与友人发生争执,遭被戳胸部的女子提告性骚扰。他到案后辩称,那天情况混乱,还搞到有人流血,他不会有心情去性骚扰;但经其他友人作证,廖确实有做出戳胸部的动作,对原告心理造成伤害

法官审酌廖男高职肄业之智识程度、贫寒之经济状况谕知一日1000元的罚金标准。此外被害女子还有提告廖男趁她起身如厕、回到座位时摸她屁股,此一部分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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