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大了! 为「1元」怒打饮料店母女 拘役百日折算罚金10万元

刘男2022年间到饮料店买1杯饮料及1个塑胶手提袋,因塑胶袋1元付款问题发生口角冲突,他愤而殴打老板娘母女,导致两人多处挫伤,法官依伤害罪判拘役100日,得易科罚金10万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中市刘男2022年间到1家饮料店买1杯红茶及1个塑胶手提袋,因塑胶袋1元付款问题与林姓老板娘发生冲突,他愤而丢砸红茶,作势打人,老板娘女儿见状阻拦,刘把母女两人殴打到多处挫伤。母女怒告不愿和解,刘坦承犯行,法官依伤害罪判拘役100日,得易科罚金10万元,可上诉。

刘男2022年7月14日上午11时许,骑脚踏车到中市1家饮料店,买1杯红茶及1个塑胶手提袋,刘将买袋子的1元,丢进柜台上的1个塑胶透明箱内,老板娘林女指称箱内的钱跟店家没关系,要求他付1元,两人发生口角,他怒将红茶丢砸地上,骑车离开。

不久,刘骑脚踏车返回饮料店,见林女正在冲洗地板,作势殴打她,林的女儿见状趋前阻挡,刘出拳揍她左眼,她跌坐在地,连眼镜都摔坏了;林女则持木棍阻挡,刘夺棍挥打林女,打到她头皮及手臂等多处挫伤。

母女指控,刘回到现场就咆哮,推挤、作势殴打;刘坦承犯行,供称他离开后,越想越气才在骑脚踏车返回饮料店;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影像及母女诊断证明。

此外,刘曾在2021年间对医护人员强暴、伤害,被判刑3月,在同年11月执行出狱,不满1年再犯伤害罪,法官认定为累犯。

刘的辩护人提出医师诊断表明,他患有注意力不集中过动症、非特定情绪障碍症及重忧郁症等疾病,案发时受刺激所致。

法官认为,刘可自行购买饮料、就塑胶袋付款情事据以力争,离开后自觉愤慨返回现场等思考、判断行为,并可自陈前因后果、对犯行表示意见,权衡自身利益及盘算考量,案发时的辨识及控制能力仅较一般人略微减退,不符合减刑规定;刘积极申请调解,但母女没有和解意愿。法官依伤害罪判刘拘役100日,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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