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勾新欢「种草莓」 她讨赔偿金吃败诉!全因这件事

一名人妻认为丈夫出轨提告索赔,但法官发现人妻早就知情并接受小三的存在,驳回求偿请求。(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人妻阿慈(化名)不满丈夫出轨,遂控告丈夫及小三侵害配偶权并求偿80万元,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阿慈早已知情并接受小三的存在,认为求偿无理由,判阿慈败诉。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阿慈主张于2012年间与聂姓男子结婚,两人现已协议离婚,但她发现丈夫在离婚前就与卓姓女子关系不纯,2人互称「老公老婆」,拍下颈部被种草莓的照片称为「草莓季」,她认为2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她的配偶权情节重大,故依法请求2人连带赔偿80万元。

聂男声称,他与阿慈去年6月就签立离婚协议书,碍于小孩抚养费未谈妥而未办理法定程序,同年7月时2人协议分居、各自生活,不干涉彼此感情生活,实在不认为自己的行为侵害了妻子的配偶权。

高雄地院审理时,勘验阿慈与聂男的对话纪录,发现聂男说,「锁匙放家里,别带走」,阿慈则回复,「是~我知道,这样您的她就得另打一把对吧」,并提及「妳们」等语,显见阿慈早知情聂男有新对象,并接受这件事,故认定阿慈的配偶权未被侵犯,驳回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