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手勾结预付卡集团 辩护律师因「这件事」也起诉

地检署表示,车手张姓少年今年4月在云林县面交取款时,遭云林县警局虎尾分局员警当场缉获,为扩大侦办并溯源,报请检察官黄薇洁指挥侦办,因案情繁杂,再由庄珂惠、段可芳检察官协同,指挥刑事警察局电信侦查大队第2大队、法务部调查局云林县调查站共同侦办。

地检署说,诈骗集团在YOUTUBE上传投资影片,被害人观览影片后点选影片下方连结加入LINE群组,诈骗集团再以假投资真诈骗方式,诱骗被害人投资,云林县蔡姓被害人遭诈骗630万,发现上当报警处理,警方将前来取款张姓少年当场逮捕。

检警持续溯源扩大追查,查获以叶男为首的12人车手集团,又发现有预付卡集团专门收购预付卡门号提供给诈骗集团使用,检察官带队至台北某科技公司搜索,发现科技公司陈姓负责人及旗下成员,将收购的预付卡贩售给通讯行业者,让通讯行业者再贩售给车手集团使用。

另外,检察官于侦办过程中,查获车手集团成员的郑姓、吴姓辩护律师竟将侦查中的卷证资料,透露给尚未到案的共犯,协助车手集团串供,妨害检察官侦查,依《刑法》第132条第3项之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嫌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