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争议/买家上当怎告都不起诉? 律师分析主因在这

▲前日必购曾姓业者在「露天」的拍卖网页,遭人检举规避手续费,目前停权中。(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网购曾姓业者与现役机长交易争议,早就在网路上引爆话题。据调查,至少70位以上买家最后与曾姓业者不欢而散,甚至提告上了法院,还有2次团体诉讼案。知名律师叶恕宏表示,曾男手法难面临刑事上的刑责,「只能说对方很懂法律,会利用法律规定来钻漏洞。」

由于曾姓业者大部分仍会将款项退还给买家,叶恕宏表示,曾姓业者较难构成刑事上的刑责,因为诈欺取财要先举证有施行诈术,即为非从事日本代购的业者却四处宣称有门路,或可做连线代购等,但事后查起来却并非如此,就可以说是施行诈术。不过,现阶段如果只是交货时间延迟,就只是民事上的债务不履行,但曾姓业者将款项退回就已把契约退款义务屡行,也就没有债务不履行的问题

叶恕宏指出,通常诈欺犯罪一定都会是想获得一些好处,无论是诈欺取财或是诈欺得利,一定是施行诈术,使人陷于错误并且交付财物,但从曾男处理代购的模式来看,看不出有从中看出获得什么好处,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就成为检察官难以起诉的原因

至于是否涉及常业犯罪,叶恕宏律师解释,前提是成立诈欺或犯罪才会有常业的问题,民国95年之前有常业犯的规定,即为本身从事诈欺的话,刑期会加重二分之一,可现阶段已废除连续犯的规定,故每次的诈欺都可以视为独立犯罪,十次诈欺就会视为十次犯罪行为,但现在曾男的手法跟证据较难构成,再加上现在也没有此规范消费者只能告对方民事上的债务不履行。

「只能说对方很懂法律,会利用法律规定来钻漏洞。」叶恕宏指出,对民众而言真的只能慎选商家,还是要多看商家评价,了解过去履约的信用状态是否良好,再决定是否跟他做生意,同时也要善用网拍平台机制,来让交易更安全,倘若对方要求用别的方式联系,就有逃避履约及监督借口,所以与其要从法律来制裁对方,倒不如给消费者一个良好的观念来慎选卖家

▼由于曾姓业者几乎最后都会退款给买家,因此无法构成刑事上的刑责。(图/记者张曼苹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