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 庄孟翰:奢侈税政策走向「以拖待变」

文/理财周刊

奢侈税开征迄今超过二年二个月,实价登录八月一日也满周年,据房仲业统计资料显示,实价登录实施前后各十个月,全国买卖移转栋数依旧增加4.95%。各界普遍认为两项政策效果并未彰显,主管机关亦针对奢侈税何去何从议题积极研拟对策

据最近政经情势氛围加以探讨,奢侈税废除机率几乎等于零,唯一途径只剩延长与修法两项;延长期限可能朝香港之三年或新加坡之四年予以调整,至于修法主要在阻绝农地工业用地买卖之逃漏税问题

看来主管机关对奢侈税存废显得相当保守,其因除整体经济欠佳外,房地产关联性产业既大且广,加以房地产景气已因超额供给而徘徊于十字路口,迟早会出现反转,因此当前政府最佳策略应是「以拖待变」,静待新成屋与中古屋大量释出,让市场自然调节上策

现阶段则应极力避免两岸投保协议服贸协议之利多宣导,俾免再度引发外来需求之「预期心理」。

压抑房价,香港系在既有最高4.25%印花税基础上,分别按六个月内、六至十二个月,以及十二至二十四个月内转售者开征税率15%、10%和5%「额外印花税」,2012年十月底再将持有期间由二年延长至三年,另对非永久居民公司购屋者,再加征15%额外印花税。

新加坡则将转售的印花税由四年内转手3%,大幅提高至第一年16%、第二年12%、第三年8%、第四年4%,也同样规定外国人在星购屋需另加10%额外印花税。

如欲一劳永逸德国模式也可参考,按德国持有税为1∼1.5%,交易税3.5%,买卖价差课征15%资本利得税,如十年内出售即参照公司税标准课征25%资本利得税。当售价超过合理价格20%时,卖方还会面临最高五万欧元罚款,如超过合理价格50%,除巨额罚款外,还将面临涉嫌炒作、扰乱经济之三年有期徒刑。

由上分析,当前奢侈税政策走向仍应以适度修法,并且以「以拖待变」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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