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庄孟翰:奢侈税存废与房地产产值之考量

文/庄孟翰

行政院主计处公布资料显示,2012年营造业产值3962.76亿元,占国内生产毛额2.85%,另外,不动产产值一兆2062.83亿元,占国内生产毛额8.67%,两者合计占国内生产毛额11.52%,不难了解各国之所以将不动产视为支柱产业主因

即使美国联准会(Fed)在检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E)何时退场时,除失业率与通膨外,也都将房市景气列为重要考量因素。其次,不动产与周边服务业超过一百万人庞大就业机会,亦是主管机关面临修法与存废议题时格外谨慎主因。

再看长期课征奢侈税对经济之负面影响,可了解只要近期景气反转、房价回跌,奢侈税效果逐渐彰显,即可考虑适时废止,而不必急于加重税负

一、流动性降低,下滤作用受阻:奢侈税实施以来,房地产流动性逐渐降低,随着释出与交易数量显著减少,反造成中低所得阶层换屋一大阻碍。流动性降低的结果,下滤作用连带受阻。

二、转嫁效应不利政策推动:高税率常导致都会区精华地段因惜售,买卖交易萎缩,甚至形成转嫁效应,反不利政策推动。

三、税收将会逐年减少:长期高税率,一旦交易萎缩,相关税收亦必减少,尤有甚者,更会影响经常性资本支出,甚或公共建设资金挹注。

四、无法扮演支柱产业应有功能:现阶段国际经济诡谲多变,加以国内经济衰退,如再加重税负,房地产势必无法发挥支柱产业之既有功能。

五、不动产产值高,关联性产业萎缩,无法发挥创造就业机会功能:房地产关联性产业既多且广,一旦房市陷入萧条,除建筑开发与营造业,连带代销、仲介代书装潢、家电、搬家等服务业均会遭波及,尤以就业机会冲击最大。

六、税制全国一体适用,不利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正当奢侈税急于修法之际,对房地产产值占GDP比重及对整体经济影响,是否应列入参考,亦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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