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XX娘」三字经挨告官司多 立委提修法除罪化
爆粗口骂三字经涉及刑责,有立委打算要修法除罪,知名主持人郑弘仪曾经在力挺参选人的晚会上,骂马英九总统三字经;也有速食店员辱骂客人三字经判赔8万元,立委萧美琴认为,许多骂人的言词只是民众惯用语,没有侮辱人的意思,却经常因此挨告,被告的人多,但定罪率低,浪费司法资源,打算修法除罪化。
「中国研究生来台,(马英九总统)要补助1个月3万元,那叫做XXX!」2010年11月节目主持人郑弘仪到台中帮民进党市长候选人苏嘉全站台,当时他情绪一激动,三字经脱口而出,引起政坛轩然大波。
其实国骂、台骂成为不少人的口头禅,像是学运领袖林飞帆4月间在大肠花垃圾论坛也飘骂三字经,他说,「不要每次都骂我们两个,XXX我们也是很不愿意。」学运领袖陈为廷也说,「我们先来,XXX粉丝数是我两倍,林飞帆第二个,XXX总统马总统。」
▼打人又骂三字经,任谁都不爽。
台大社会学系副教授范云也批评这场太阳花运动忽略了性别平等,她指出,「只有女人可以喊干拎娘,第一个,这是向同志致敬,第二个,跨世代的恋情是值得鼓励的,只有女生可以喊干拎娘,男生你给我喊干拎北!如果做不到一点的话,不叫进步青年,你就不要跟我说你是进步青年,不要跟我说台湾会进步。」
脱口说出三字经抒发情绪,可能只是不好听,但如果对着别人骂就会吃上官司,像是前年发生在桃园速食店,店员跟两名客人拍桌怒骂,粗话脱口而出挨告,近日判决速食店要连带赔偿2名顾客各4万元。
不只三字经,有时候民众情绪一来跟对方互骂,疯子、唬烂、无脑、脑残、不要脸、白目等情绪性的字眼一出口,恐怕会挨告,根据司法院统计,近年来妨碍名誉案例,从2001年571件一直激增到2013年1966件,但判刑的机率2%;有鉴于此,萧美琴办公室打算提案要将这些字汇除罪化。
萧美琴办公室认为,许多民众一时激愤发泄情绪,却就此惹上官司,为了避免浪费司法资源才会提案,现在停留构想阶段,是否能够除罪化,必须看立法院如何修法。(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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