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英系立委」乔官司…调女法官先生职务助团聚 资深媒体人挨告判拘
▲资深媒体人黄越宏指陈明文为使官司顺利,藉「英系立委」影响力调动女法官先生职位,北院依诽谤罪判他拘役50日。(图/记者罗志华摄)
资深媒体人黄越宏于2017年间,在自营的《法治时报》与节目《政经看民视》上,影射民进党立委陈明文为使诉讼顺利,替承审女法官的先生调动职务,北院认黄越宏以不实言论贬损陈明文声誉,依诽谤罪判他拘役50日,可上诉;黄越宏另称陈明文图利厂商,并提出陈明文拉拢他的各种行为,此部分无罪。
黄越宏于2017年9月20日在《法治时报》表示,陈明文利用「英系立委」的影响力,将承审他官司陈姓女法官的先生,从中油公司高雄厂调回嘉义让夫妻团聚,而当时替陈明文辩护的蔡碧仲,恰巧也与陈姓女法官是同学,文中更提及,「又,外传,陈姓女法官承审陈明文一案,一个审级就花费5年多时间,是故意在制造拖延效果,好让案子可适用《速审法》(久审未结,不得上诉)。」
黄越宏又于9月26日在《法治时报》称,「陈姓女法官在承审陈明文案后,她老公的调动与升迁都开始顺利了起来。这种『巧合』会让『司法公信力』再次暴跌。」
报导刊出后隔天,黄越宏又在节目「政经看民视」谈论类似话题,称陈姓女法官与蔡碧仲是同期,审理陈明文官司时有许多可议之处,并将她先生在中油的升迁,与陈明文的影响力连结在一起。
北院认为,黄越宏以不实言论贬损陈明文声誉,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可上诉。
另外,黄越宏指陈明文任嘉义县长期间图利厂商,要求嘉义县政府付给厂商9500万,又称陈明文为了示好,在他担任嘉义特派员时,藉影响力将她妻子顺利调到台湾银行嘉义分行;黄越宏又称,陈明文为拉拢他在香港安排性招待、并提议去日本吃「女体盛」(在全裸女子身上放生鱼片),都被他拒绝。
由于陈明文确实因泄漏标案底价给厂商被诉,法官认为,黄越宏图利厂商的评论,是基于事实所做的合理评论;至于称陈明文为讨好他的种种经历,由于黄越宏妻子真的被调到嘉义分行,且黄越宏及陈明文也在同年一起出国,法官认为黄越宏所说的内容有其真实性,且陈明文也没提出足够证据证明黄越宏说谎,此部分无罪。
黄越宏另描述了一段陈明文替嘉义地区财团乔选举的经过,法官认为这部分,是黄越宏为了强化他的论述及抗辩,并没有散布于众、贬损陈明文的意思,并无涉犯诽谤罪,且陈明文也没提出黄越宏意图散布的证据,此部分依罪证不足,认黄越宏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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