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遭判有罪! 周玉蔻呛向女法官宣战:扫除司法败类

玉蔻指控马英九收顶新2亿,二审遭判拘役50天定谳。(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资深媒体人周玉蔻2014年底多次在媒体爆料,指控前总统马英九收受顶新集团2亿政治献金,遭马英九控告加重诽谤罪并求偿,一审判周玉蔻无罪,但高等法院11日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对此,周玉蔻12日直接发声明审判长陈筱佩宣战,「本人将向监察院提出检举,并向司法院申请本案释宪。」

对于逆转判决,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表示,感谢高等法院承审本案的法官厘清事实,做出适法适当的判决。

不过,周玉蔻则相当不满,宣判结果一出炉,就随即在脸书发文批,她成为司法政治猎杀的女巫,已经有人要替她办坐监惜别会了;她将提出声请释宪,「绝不退缩」,更直接点名审判长陈筱佩政治色彩鲜明,「希望对得起你的良心」。

接着,周玉蔻12日在脸书上呛「向陈筱佩宣战」,陈筱佩故意入人于罪、渎职犯法,判决违宪证据就在陈筱佩及陪席、受命法官所说的判决理由,「以断章取义的手法用所谓主观推测的理由罗织本人罪名」,将向监院检举,并申请释宪。

▼周玉蔻宣战审判长陈筱佩。(图/翻摄自周玉蔻脸书)

周玉蔻声明全文

向陈筱佩宣战:

陈筱佩女审判长故意入人于罪、渎职犯法,判决违宪,本人将向监察院提出检举,并向司法院申请本案释宪。

证据就在陈筱佩及陪席、受命法官所说的判决理由,以断章取义的手法用所谓主观推测的理由罗织本人罪名。

请问陈法官,大法官会议509号释宪文保障的不就是媒体经过查证的评论报导的主观判断与推测及信以为真的「真实恶意」原则吗?

更何况政治献金是高度受瞩目的公众利益相关议题,涉及的人又是总统、富豪权贵

本人誓言,将穷尽下半生力量追查内幕资料,讨回司法公道、维护言论自由,扫除陈筱佩此一司法败类

依释字509号内容:"并非谓行为人必须自行证明其言论内容确属真实,始能免于刑责。惟行为人虽不能证实言论为真实,但依其所提证据资料,认为行为人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者,即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或法院发现其为真实之义务。"可知媒体工作者所受保障者就是经过查证的主观判断,即使偏离事实,亦不受刑事追诉,发现真实之责任在于法院,而非媒体工作者。所以释字509号就是在保障媒体工作者的主观判断,高院陈筱佩等法官之判决认本人仅凭主观判断而未掌握事实真相之查证,显然混淆媒体工作者发现主观事实及法院发现客观真实的内涵

关于陈筱佩涉及政治打手部份的证据,请参考冯光远先生脸书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