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剑斩清朝官! 周玉蔻用中国刑法定罪郝龙斌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资深媒体周玉蔻22日在《美丽电子报》上面撰文表示大巨蛋等案,前台北市长郝龙斌可能有「殆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台北市公共财产和台北市民利益受损之嫌。周玉蔻引用《刑法》第397条,请陈长文提醒郝龙斌做好坐牢入监准备;但其实中华民国《刑法》只列到363条,她错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定罪在郝龙斌身上

周玉蔻左打又批火力全开,在电子报上撰文指出,台北市长柯文哲咬定大巨蛋招标案39项缺失,前台北市长郝龙斌执政的北市府居然不动如山,丝毫未针对任何一样缺失,召集会同远雄商讨修补策略,分明是图利远雄建设,涉嫌「殆忽职守」、「滥用职权」,要郝市府的相关人员接受法律制裁。

周玉蔻在文章里还贴上法律条文──依照我国「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怠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其实中华民国《刑法》只列到第363条,多出来的34条刑法到底怎么回事?原来这397条其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把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搞错,网友吐槽周玉蔻是Made In China,还有人说,这是拿明朝的剑来斩清朝的官吗?

虽然周玉蔻随后就发现错误,把误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改成正确条文,但文章一出,早就有网友截图下来。误用大陆的法律来指控前台北市长,乌龙错误,真的让周玉蔻糗大了。(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