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议价申报巨额交易 12/2上线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配合期货市场议价申报巨额交易制度的开放,金管会已核备台湾期货交易函报修正「巨额交易作业办法」及现行适用巨额交易的「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期货契约」等4项商品交易规则,期交所预计102年12月2日上线交易。

金管会表示,为使我国期货市场的巨额交易制度更符合交易人需求,有助国际制度接轨,以吸引更多市场参与者进入我国期货市场,进而扩大市场规模及提升国际竞争力,除现行逐笔撮合巨额交易方式外,开放议价申报巨额交易制度有其必要性。

为避免议价申报巨额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法所称「配合交易」产生适用疑义,金管会修正期货交易法施行细则「配合交易」的定义,修正为「本法第108条第2项第4款所称配合交易,指期货商或其他任何人,未依公开竞价方式或期货交易所规定巨额交易方式,而以直接或间接方式相互配合所为期货交易之行为」,并已于102年8月20日依行政程序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