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罪化牵涉广 法务部暂缓修法

网路妨害名誉案件逐年攀升,司改国是会议决议将妨害名誉除罪化;法务部虽曾召开刑法研修会议讨论修法事宜,但与会人员认为除罪化牵涉层面甚广,暂缓讨论修法。不过,已有法官针对《刑法》309条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论自由、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比例原则,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

法院长许宗力曾于2012年演讲时,针对所谓「侮辱性言论」,指出我国实务时有涉及粗口有罪的判决,使法院沦为道德纠察队,有检讨必要。且侮辱罪比诽谤罪有更大的违反明确性原则的宪法疑虑。

他认为,法院应采合宪限态度,只有基于种族宗教信仰性别、性倾向的理由对人公然为仇恨性辱骂,才足以认定造成人性尊严伤害而构成侮辱。粗口固然伤害他人感情,但属个人修养,有待教育文明教化提升,不可能、也不应是刑法及法院的任务

2017年蔡英文总统召开的司改国是会议,认为妨害名誉罪不但影响言论自由、浪费司法资源,应除罪化,改以民事诉讼求偿。法务部曾召开刑法研究修正小组会议讨论除罪化修法,但与会人员意见分歧,认为牵涉层面甚广,应深入研究后再讨论。

去年大法官释宪将通奸除罪化后,检改团体「剑青检改」建请立法院应一并检讨妨害名誉除罪化,或从程序法上落实刑法谦抑精神研议修法改采自诉限定制,由当事人委任律师备妥证据,迳向法院自诉,避免有限的侦查量能,徒劳消耗在无关公益的吵架纷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