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裁定 禁止离婚女性半年内再婚属违宪

日本禁止女性离婚后半年内再婚,是为避免一旦生下孩子,不知父亲是谁的争议。(示意图/翻摄自网路)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日本最高法院16日裁定,禁止离婚女性在6个月内再婚的规定已经违宪国会将根据判决结果对规定作出修改。

冈山县一名30多岁女子因为屡遭前夫家暴,2008年3月时诉请离婚获准 。接着她要等待半年才可以跟现任丈夫再婚。之前她以「结婚自由受到限制,精神上遭受痛苦」为由向国家申请国赔165万日圆

自明治时代起,日本即明文禁止女性离婚后在6个月内再婚。日本民法第733条规定:「女性必须在离婚及取消婚约6个月之后才能再婚」。它特别针对女性设置了再婚禁止期限理由是离婚后短时间内再婚的女性,如果生下孩子,可能产生父亲不知是谁的争议。

此一规定已延续百多年,目前全世界几乎只有日本还存在这样的规定,被批评歧视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