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裁定 禁止离婚女性半年内再婚属违宪
▲日本禁止女性离婚后半年内再婚,是为避免一旦生下孩子,不知父亲是谁的争议。(示意图/翻摄自网路)
日本最高法院16日裁定,禁止离婚女性在6个月内再婚的规定已经违宪,国会将根据判决结果对规定作出修改。
冈山县一名30多岁女子因为屡遭前夫家暴,2008年3月时诉请离婚获准 。接着她要等待半年才可以跟现任丈夫再婚。之前她以「结婚自由受到限制,精神上遭受痛苦」为由向国家申请国赔165万日圆。
自明治时代起,日本即明文禁止女性离婚后在6个月内再婚。日本民法第733条规定:「女性必须在离婚及取消婚约6个月之后才能再婚」。它特别针对女性设置了再婚禁止期限。理由是离婚后短时间内再婚的女性,如果生下孩子,可能产生父亲不知是谁的争议。
此一规定已延续百多年,目前全世界几乎只有日本还存在这样的规定,被批评歧视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