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暂缓《逃犯条例》牵扯台湾!我3提司法互助被「已读」 法务部怒了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5日宣布暂缓《逃犯条例》修订,声称台湾不接受逃犯条例,港府无法遣送陈同佳到台受审,因此已无修法急迫性。事实上,我国曾就此案3度提出司法互助请求,但都被香港政府「已读不回」。对此,法务部15日罕见发新闻稿,痛批港府推诿、卸责,意图模糊焦点

去年2月,香港女潘晓颖男友陈同佳到台湾旅游不料期间发生争执,竟遭对方杀害弃尸。案发后,陈同佳躲回香港,引发两地社会高度关注,但因为台港没有司法互助,所以港府无法递解陈同佳到台湾受审。

▲百万港人上街头,抗议送中条例二读。(图/路透社

当时士林地检署对陈同佳发出通缉令时效长达37年,还曾在同年3月、4月及7月透过陆委会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请求,告知已掌握关键证据情报,希望港府遣送陈同佳到台湾受审,但三次都未获回应。

如今港府以该案为由,宣布修订《逃犯条例》,内容包括将逃犯引渡中国大陆受审,引发香港社会不满,质疑人权可能受到侵害,甚至动摇一国两制基础,演变成百万人上街「反送中」。不料港府15日却以台湾反对为由宣布暂缓修法,让外界跌破眼镜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图/记者曾俊豪摄)

法务部15日晚间紧急发出新闻稿,痛批港府以台湾不接受《逃犯条例》为由暂缓修法,是推诿、卸责之举,意图模糊该条例违反人权的疑虑。法务部强调,只有在确保人权、平等尊严及互惠基础上,才足以推动双方司法合作机制

法务部指出,台港双方过去欠缺司法互助机制,以致无法合作打击犯罪,像台湾过去就曾针对各类犯罪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请求,但均未获港方积极回应,包括港女命案在内也是如此。

法务部呼吁,香港政府除处理逃犯移交事宜外,更应重视与台湾签订司法互助协议,建立台港两地共同打击犯罪机制,以免相互成为对方辖内犯罪者的逃亡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