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台港没有司法互助法律 不可能违法提供台湾陈同佳案证据

陈同佳去年在港出狱,至今尚未赴台投案。(图/路透社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14日现身台湾驻港办事处,疑为港女命案犯嫌陈同佳办理赴台签证,但传出申请被拒收,陆委会并强调港府应先回应司法互助请求。对此,香港保安局表示,香港的司法互助条例不适用于台湾,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律,「台湾当局明知台港没有司法互助法律,仍不断发表不负责言论,特区政府强烈不满。」

保安局指出,没有收到台方就陈同佳赴台的新讯息,强调《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并不适用于台湾,香港目前没有法律容许特区处理与台方的法律协助。

保安局提到,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律,就陈同佳案向台方提供有关证据,「台湾当局在明知香港没有法律容许港台两地进行司法协助和移交逃犯的情况下,仍不断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特区政府表示强烈不满。」

▼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图/记者陈政录摄)

保安局强调,陈同佳获台方明确通知被批准赴台后,港台两地可透过警务合作渠道研究行程安排,特区政府会以务实态度处理事件,提供一切所需合法可行协助,「希望台方拿出诚意,不作政治考量。」

对于管浩鸣现身台湾驻港办,陆委会14日晚间表示,由于本案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行使,必须先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并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来台入境问题

陆委会指出,本案日前士林地检署已说明收到陈同佳透过其委任律师的递状,同时地检署也再次呼吁,本案基于事实调查之所需,港府应务实回应早先我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请求,并协助早日将犯嫌绳之于法,具体实现司法正义

▼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