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将赴陆「妨害国家尊严 」要罚 陆委会:唱国歌算

▲32退将赴陆听习近平演说,还起立唱中共国歌。(图/翻摄自「CCTV中文国际」Youtube)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陆委会近日提出《两岸条例》修法管制退离职公职人员赴陆,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13日表示,此条例限制对象集中在特定退离职高阶文武官员影响仅1000人左右,并非限制一般民众。而本次修正草案中,有关「妨害国家尊严」及「政治活动」之明确定义,陆委会说,向象征中国大陆政权之旗、徽、歌为行礼、唱颂或其他类似行为都算。

行政院院会日前审查通过『两岸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增订文武职高阶退离职人员赴陆参加政治活动规范。草案规定,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政务首长以上人员、中将以上人员,以及情报机关首长,退离职未满15年者不得赴陆参与由中国大陆领导人主持,党政军机关、机构所举办的政治性活动,但报经服务机关同意者不在此限。

陆委会指出,本次修正草案限制之对象为曾任国家安全相关机关之政务副首长或中将以上人员,其退离职前曾参与国家重要决策国安业务,与一般人民有别。

至于次修正草案中,有关「妨害国家尊严」及「政治性活动」之明确定义,陆委会说,是指我方具指标性之退离职高阶官员及将领,如到中国大陆参与大陆党政军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举办之庆典或活动时,该活动由中国大陆领导人主持,或有向象征中国大陆政权之旗、徽、歌为行礼、唱颂或其他类似行为,才会构成「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