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启动 监委高涌诚兼任副主委

监察院。(赵婉淳摄)

国家人权委员会上周六正式启动,由监察院长陈菊接任该委员会主委,昨天谈话会上也推举高涌诚为副主委,在接下来一个月内,监察院欲松绑监察法第26条,让监委能就公益相关与社会瞩目案件,向社会报告调查进度,同时研拟制定「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以及修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保障调查官权益

监察院昨天召开首次谈话会,宛如「新生训练营」,会中也推选高涌诚出任国家人权委员会副主委,监委表示,高涌诚长期关注人权议题,又具备法律素养大家在讨论人选时,并无太大争议,另预计在9月立院新会期开议前,提出3部法案修法及立法。

这位监委表示,目前调查官负荷过重,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后,调查官人力更加吃紧,且调查官若被调职到该国家人权委员会,将失去原本享有的8000元实务加给,因此将修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来保障调查官的权益。

因应国家人权委员会成立,监察院早在5月12日就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进立法院,增订专章赋予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值得注意的是,未来监察院不仅能监督部门,草案新增可对不具公务员身分个人私法人或私人团体展开调查,若拒绝调查将开罚3万至30万,经通知仍拒绝者,得按次开罚5万至50万。

不过,昨天谈话会上,监委均认为应先撤回此案,另立「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以避免未来一旦修宪废除监察院、考试院,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无法源根据。

最后则是松绑监察法第26条,据指出,监委向行政单位调阅资料耗时,让人民以为监委办事无效,未来将比照检调「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针对公益相关、社会瞩目案件,适时向社会报告调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