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惠容卸任励馨执行长 盼转任监委、担任国家人权委员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争取担任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林良齐摄)

监察院拟从今年5月1日起增设「国家人权委员会」,其中争取担任委员之一的为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今天正式卸任并把执行长一职并转任励馨基金会执行顾问,由副执行长王玥好接任执行长一职。

监察院组织法今年年初公布新增可由公民团体推荐监察委员,而由公民团体推荐的监委为「国家人权委员会」当然委员。

纪惠容加入励馨基金会已经27年,期间曾参与「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治条例」制定、推动「反雏妓运动」;也与现代妇女基金会、法官高凤仙等人推动包括「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骚扰防治法」等家暴三法,也参与「人口贩运防治法」、「家事事件法」制定,及「遗弃罪」、「少年事件处理法」等修订。

纪惠容回忆,励馨从一个信念开始,到目前励馨财务预算达6.5亿、人力达600人,全台有63个据点,到目前每年服务2万多个个案,也从雏妓到性侵、家暴、青少年怀孕到LGBTQ等领域,「NGO不缺钱」,只要坚持使命,钱就不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纪惠容说,励馨给了她20多年的养分,为了延续理念,希望可以争取到国家人权委员去持续争取人权,她提及,虽然目前CEDAW(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已经国内法化,但无论CEDAW或SDGs(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仍有许多项目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