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会 高涌诚兼任副主委

国家人权委员会已挂牌,副主委监委推选高涌诚担任;未来1个月内,监察院将完成3部草案修法。(本报资料照片

国家人权委员会由监察院长陈菊兼任首届主委,副主委则由监委推选高涌诚担任;在1个月内,监察院将完成3部草案修法,包括《监察法》第26条松绑,监委可就公益社会瞩目案件,适时向社会报告调查进度,以免「人民以为监委办事无效。」

高涌诚昨受访证实出任副主委,但他强调,仅是代理功能,并没有实权,会以服务为主。

虽然国家人权委员会已揭牌成立,但其细部职权法源还没经过立法院通过,因此监察院将在下会期开议前,提出3部法案的修法草案。

监院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后,调查官人力更加吃紧,且调查官若被调职到国家人权委员会,将失去原本享有的8000元实务加给,因此将修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保障调查官的权益

监察院原在5月12日就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进立法院,交付委员会审查,草案增订专章赋予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值得注意的是,未来监察院不仅能监督部门,草案新增可对不具公务员身分个人私法人或私人团体展开调查,若拒绝调查将开罚3万至30万,经通知仍拒绝者,得按次开罚5万至50万。

不过,监委均认为应先撤回此案,另立《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以避免一旦修宪废除监察院、考试院,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将缺乏法源根据。

最后则是松绑《监察法》第26条,据透露,现行规定调查人员不得对外宣泄案件内容,须待1年后才公布调查报告,但1年后,状况可能已改善,或者热度退烧,因此比照检调「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瞩目案件,适时向社会报告调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