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倒退 静坐反被关进精神科病房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一位台东专校邱姓学生,在2011年10月校庆活动中进行静坐,抗议学校漠视她所提出的性骚扰和校园霸凌申诉案件,却遭到校方报警处理并强制架离,还被送到台东荣医院进行精神鉴定,被判为「严重病人」;在立委尤美女协助下,这名当事人3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控诉自己被剥夺自由51天的痛苦经过。

根据现场所播放的校庆活动录影画面邱女独自静坐在舞台阶梯上,遭到校方、警消人员公卫护士强行架离现场,之后直接送进台东荣民医院精神科病房;由于校方及导师供称邱女「要跳楼」,该院医师认定为《精神卫生法所称之「严重病人」,且有「自伤」、「伤人之虞而有全日住院治疗的必要,,并根据《精神卫生法》第41、42条将她紧急安置、强制鉴定、强制住院。

而这名邱姓女学生被送到医院,校方居然没有通知家长,3天后,她的家人才因为新闻报导,知道自己的女儿被强制送进医院。虽然邱妈妈院方提出书面意见,表示女儿「不需要住院」,但邱女仍被医院强制住院。

中华民国残障联盟秘书王幼玲说,精神卫生法的本意是要保障病人,邱小姐只是在校内静坐,完全不符合「强制住院」的规定,警消不应「有人报案」就将她视为「严重病人」来处理;更夸张的是,卫生署审查居然是凭著书面报告就审查通过,如今她留下「严重病人」的病历,对于未来她就业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台湾人权促进会执行秘书施逸翔也表示,《精神卫生法》第41、42条以提供医疗的方式,强制剥夺个人的人身自由,这必须有极大的公共利益、极严格的门槛;即使当事人不服,医师必须向卫生署审查会申请许可,但实际上审查委员仅依有限的书面资料进行审查。

而根据卫生署统计,2008年以来,审查会每年通过的案件比例高达9成以上,以2011年1至6月统计,650件提报案件中有625件通过。即使病人可向法院声请裁定、抗告,但根据司法院统计,2008年到2011年法院准予停止强制住院仅有4件,驳回停止强制住院则高达77件。事实上,一旦被「关」进精神病房,对外联络都被断绝,当事人如何向法院声请?救济管道根本只是空谈。

教育代表在现场中则宣读台东专校校方的报告,表示当天是邱姓当事人向警方报案,但邱姓当事人怒批报告不实,根本是校方刻意说谎隐瞒真相;尤美女委员也质疑,仔细检视从校方通报、警消送医到强制住院的过程,我们发现原来《精神卫生法》的漏洞实务上的操作是如此草率,要限制人身自由竟是如此容易。

与会者强调,当尊重专业,变成专业的恣意,成为限制人民发声的打手,这样的恶法不该继续放任,而台东专校不只没有教育学生去认知自由民主人权,反而将静坐视为「精神有问题」,令人不禁忧心,年轻学子的民主素养如何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