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App约女网友 性侵犯上诉期间再犯

判决指出,2015年间,33岁萧姓男子1审遭判刑3年6个月,宣判后随即提出上诉,期间他逍遥在外,透过手机交友App认识1名19岁女子,没聊几天便邀女子出游。

心怀不轨的萧男从台中一路开车到新竹县载女网友,见面后萧男借口全身湿黏,想到附近汽车旅馆冲身体,女网友不知有诈,跟着萧男开车进摩铁。

不料萧男一进房内立刻伸出狼爪,脱剩四角裤并强押女网友上床,女子奋力抵抗,萧竟大声恫吓「如果逃跑的话就把妳打死!」吓得女子不敢反抗,遭性侵得逞。

萧男逞欲后进浴室冲洗,女网友不顾衣衫不整,敲敲溜出摩铁房间,跑到500公尺外的派出所求助,逃跑时甚至一度跌倒摔伤,警方据报后将萧男逮捕,但他落网后竟饰词强辩,态度嚣张。

法官审理时,列举犯案时多项迹证,萧男才坦承犯行,法官痛斥他已遭判刑3年以上,深知性侵是重罪,仍趁上诉期间侵害无辜女网友,造成终生难以抹灭的阴影,审酌他已先赔偿10万元,日后再分期付8万元,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