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看起来很痛苦...恶男性侵前女友拍裸照 和好上摩铁还是要关

女子遭性侵后情绪崩溃,郭男竟趁女子虚弱二度性侵得逞,还拍下裸照。(示意图/ETtoday资料库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高雄一名郭姓男子2016年间不满女友提分手,竟强行带女子回住处性侵两次,还拍下裸照。虽事后两人和解还一同上摩铁开房,但法官审理认为,照片中女子表情痛苦,且当下也明确拒绝男子并有肢体抵抗,认定郭男强制性交罪嫌成立,最高法院维持高雄地院判决,处郭男3年6个月徒刑定谳。

2016年5月8日,郭男因不满女友提分手,当街上演飞车追逐并踹倒女友机车隔天又前往女友小孩学校堵人,两人在公园谈判破裂,郭男又强带女子回家。在房内郭男直接脱女友衣裤想来个霸王硬上弓,女子手挡脚踹极力抵挡仍旧不敌,遭郭男性侵得逞;事后女子身心受创哭闹要自杀,郭男非但没有一点怜悯,反趁女子哭累体力虚弱之际,再一次性侵得逞,并拍下2张裸照。

郭男对两人互动内容坦承不讳,但否认性侵,宣称当时在房内两人「冷静沟通」后才合意性交,裸照拍完也给她看过,并没有强迫,双方和解后还一起上摩铁开房,更显两人只是「床头吵,床尾和」。

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子裸照上的表情痛苦,不是以棉被盖头,就是紧闭双眼、将脸侧向一边,实在看不出有任何愉悦之情;遭性侵后又因郭男持续女方娘家及其小孩学校骚扰,女子遂于2016年5月16日声请保护令。两人上摩铁也是和解后1、2个礼拜之后的事,不能因此推论事发时为合意性交;综合证物证人及女方的自述,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认定,依强制性交罪判郭男3年6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