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国民党秀「日产」老帐簿 证明财产不是A来的!

国民党行管主委大展召开记者会。(图/记者徐政璿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对于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将于3月24日针对国民党合法取得日产(国产)进行听证以认定是否应移转国有或追征价额一事,国民党23日召开记者会表示 行管会主委邱大展表示,国民党于对日抗战结束后,以人民团体身份接受中华民国政府以日产(国产)作为国民党对日抗战补偿,符合当时有效之法令,无违反规定

邱大展出示多项历史文件指出,依据民国20年1931年5月12日国民会议制定「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30条第1项规定,「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由此可知,训政时期即以党治国,即为「党国体制。这是台湾要从日本统治下的法令到行宪的过度时期。

邱大展进一步说明,训政时期的国防最高委员会第185次常务会议决议,「业由事业主管机构估值,拟准以该机构之战时损失党部案向政府结算转帐」。也就是国民党抗战时期的损失,经主管机构估值后,由日产来「转帐」赔偿。当时赔偿的对象不只是国民党,而是所有日本侵害中国或台湾时所造成的损害。

邱大展强调,从这些历史文件中可以了解,只有「转帐」没有「拨用」,在政府文件中也找不到有关「转帐拨用」的名词解释党产会所谓「转帐拨用」的土地,国民党比党产会更想知道是哪些土地?

邱大展并出示相关文件证明,国民党当时并未想将公有财产转成党产,包括34年5月19日六届全国代表大会诸多党员提案以国家资源巩固党之财源,但均遭否决。此外,地方执行委员会提出欲依省级机关学校使用日产转帐拨用方式(无偿使用),但国民党财委代电总裁手令,除已专案饬办外,应一律租用。

国民党不仅未想将公有财产转成党产,还有多项替国民政府垫款项的证明,邱大展表示,中央改造委员会39年10月5日会议中确定国民党17年12月至26年6月为政府垫款购飞机款、修建南京中山路款、建筑公墓纪念堂款、革命军遗族学校款等,中改会40年2月20日第五次会议确定上述垫款合计当时美金215万2866.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