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越南米混台湾米 泉顺山水米遭罚20万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泉顺食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小包装山水佳长米」,遭爆「以进口米混充国产米」销售行政院农委会农粮署27日表示,这属于严重违规行为,损及消费者权益市场交易秩序,除要求立即回收下架,并依粮食管理法第18条,处以新台币20万元罚锾,也将要求该公司对消费者提出具体赔偿方案

▲坦承山水米混有越南米,泉顺企业负责人出面道歉。(图/东森新闻提供)

农粮署指出,依粮食标示办法规定市售小包装米以进口米混合国产米销售,应诚实标示进口米国别及混合比例。而泉顺的山水米产地仅标示台湾,未标示进口米国别及混合比例,属严重违规行为,损及消费者权益及市场交易秩序,已要求立即回收下架,并处以新台币20万元罚锾,列入追踪抽检。

农粮署说明,为维护市售米品质,每月均办理市售米抽检,每季抽检件数250件,每年抽检件数超过1,000件以上,未来将更加强全国性稽查,以维护消费者权益,而针对泉顺公司零售通路之小包装食米系列产品,农粮也将全面抽检,并作公布。

泉顺旗下产品山水米系列,遭爆以廉价外国劣米混充台湾高档货,再用低于同业的价格销售。泉顺公司27日上午出面,坦承山水米系列产品确实混有「越南米」,为此对广告消费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