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公司卖假米 争鲜也受害!

苗栗地检署22日下午起诉山水公司负责人李东朝等。〔谢明俊摄〕

苗栗地检署侦办山水米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22日侦结,包括知名争鲜回转寿司都是被害人,山水米所属泉顺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东朝、执行长蔡宠信,因涉嫌触犯刑法贩卖虚伪标记商品、诈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制造贩卖搀伪假冒食品等罪嫌遭提起公诉;泉顺公司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科以罚金

108年2月间苗栗县政府卫生局接获检举指称山水米公司贩售不实米品经将相关情资函送苗栗地检署,由苗检民生犯罪专责小组检察官政和侦办后,指挥苗检重大案件专组调查新北市调处、保二总队进行侦办,并于108年6月18日对泉顺公司等处所发动搜索,查扣相关证物并传唤相关被告证人进行调查后,于109年4月22日侦查终结。

起诉内容中包括,争鲜回转寿司于106年2月间向泉顺公司购买100%美国加州米(符合CNS标准一等米),泉顺公司应允交易协议价格后,刚开始都依约出货,却自106年3月7日起,经李东朝指示,将仅符合CNS标准二等米的美国阿肯色州「精选美中米」搀入美国加州米中,并在包装袋使用「GROWN IN NORTHERN CALIFORNIA」、「国家标准一等米」字样,以此方式制造、贩卖搀伪假冒食品及虚伪标记食品交予争鲜公司,时间至108年6月间为止,诈得货款新台币1亿3千多万元。

此外,飨宾餐旅公司于107年5月间欲向泉顺公司购买100%有机台梗九号米,泉顺公司却自107年6月间,将有机台八号米、越光米以不等比例搀入有机台梗九号米中,期间也有交付完全没有机台梗九号米的状况,以不实米品交给飨宾公司,时间至108年4月间为止,并诈得货款共954万8333元。

检方侦结后,将山水米所属泉顺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东朝、执行长蔡宠信,因涉嫌触犯刑法贩卖虚伪标记商品、诈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制造贩卖搀伪假冒食品等罪嫌遭提起公诉;泉顺公司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科以罚金,别外,副总经理李沧伟则因犯罪嫌疑不足,由本署检察官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