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公司卖假米 争鲜也受害!
苗栗地检署22日下午起诉山水米公司负责人李东朝等。〔谢明俊摄〕
苗栗地检署侦办山水米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22日侦结,包括知名争鲜回转寿司都是被害人,山水米所属泉顺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东朝、执行长蔡宠信,因涉嫌触犯刑法贩卖虚伪标记商品、诈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制造贩卖搀伪假冒食品等罪嫌遭提起公诉;泉顺公司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科以罚金。
108年2月间,苗栗县政府卫生局接获检举指称山水米公司贩售不实米品,经将相关情资函送苗栗地检署,由苗检民生犯罪专责小组检察官洪政和侦办后,指挥苗检重大案件专组、调查局新北市调处、保二总队进行侦办,并于108年6月18日对泉顺公司等处所发动搜索,查扣相关证物并传唤相关被告、证人进行调查后,于109年4月22日侦查终结。
起诉内容中包括,争鲜回转寿司于106年2月间向泉顺公司购买100%美国加州米(符合CNS标准一等米),泉顺公司应允交易、协议价格后,刚开始都依约出货,却自106年3月7日起,经李东朝指示,将仅符合CNS标准二等米的美国阿肯色州「精选美中米」搀入美国加州米中,并在包装袋使用「GROWN IN NORTHERN CALIFORNIA」、「国家标准一等米」字样,以此方式制造、贩卖搀伪假冒食品及虚伪标记食品交予争鲜公司,时间至108年6月间为止,诈得货款共新台币1亿3千多万元。
此外,飨宾餐旅公司于107年5月间欲向泉顺公司购买100%有机台梗九号米,泉顺公司却自107年6月间,将有机台梗八号米、越光米以不等比例搀入有机台梗九号米中,期间也有交付完全没有机台梗九号米的状况,以不实米品交给飨宾公司,时间至108年4月间为止,并诈得货款共954万8333元。
检方侦结后,将山水米所属泉顺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东朝、执行长蔡宠信,因涉嫌触犯刑法贩卖虚伪标记商品、诈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制造贩卖搀伪假冒食品等罪嫌遭提起公诉;泉顺公司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科以罚金,别外,副总经理李沧伟则因犯罪嫌疑不足,由本署检察官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