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古迹要坐牢!文资法初审 管碧玲:我看到祖先在笑

碧玲对于文资修法有大突破,感到相当开心。(图/翻摄自管碧玲脸书,下同。)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12日完成《文化资产保存法》修正草案初审,让长期关注文化议题的管碧玲开心地喊:「我看到连祖先都在笑」,她花了大半青春在《文资法》修法上,完成初审也让民进党立委吴思瑶称她是「文资法之母」。至于目前修法方向,所有版本都同意,只要破坏文化资产,将判处6个月以上徒刑

管碧玲指出,过去她长期致力于文化资产保存工作,关于《文资法》的修正,她和团队也投入20年的时间换来许多经验,才建立出新的制度,相当感谢召委陈学圣、立委吴思瑶、黄国书何欣纯,大家共同投入审查,展现对文化的热爱,也「看到他们的内行」,而其他原住民立委给的意见也相当受用。

此次修正《文资法》,管碧玲说,因为她和其他立委共同提出的修正草案版本,树立宏大的体系,纳入许多新的制度,其中包括11项条款,其中将文资罚则的第102条修改为只要破坏文化资产、审议中的文化资产,不分规模大小都将「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不再只判拘役或能易科罚金,「完成初审,我好像看到连祖先都在笑」。

《文资法》修正草案初审建立制度:

一、普遍平等参与权全面入法,各种文化资产均可由个人团体提报,并限期审议。[普遍平等参与条款]

二、确立有形文化资产与无形文化资产两大系

三、文化资产类型务实扩充,空间、景观建物群落、人事物细分,使文资身分名实相符。

四、复合型、系统性文化资产入法,文资型态与再利用更多元弹性。[草山水道系统、牡丹社条款]

五、主管机关回归行政中立,文资审议会中心制确立,不再球员裁判。[审议中心制条款]

六、扩大适用暂定古迹范围,阻却恶意破坏尚未审议之文化资产。[暂定古迹强化条款]

七、文化资产中,有形文化资产所有人及无形文化资产所有人,平等互惠,无偿合作优先权。[二二八纪念馆、严家淦故居蔡瑞舞蹈社等的纪念条款]

八、重要国家文化资产建设计划征收用地得超越土征条例,拥有弹性议价空间。[热兰遮城左营旧城条款]

九、强制主管机关告知容积转移权益及协助计算之义务。[虚拟容积银行条款]

十、自然纪念物与自然地景并列;自然纪念物应办理纪念计划。[北投石条款]

十一、建立无形文化资产编号及授证制度,建立盘点机制荣誉感

▼吴思瑶称管碧玲是「文资法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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