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山水米「二等掺一等」卖争鲜 董座联手执行长诈1.5亿遭起诉

▲「山水米」公司,涉嫌用鱼目混珠方式掺别种米贩卖给客户,3年来诈得1.5亿元,董事长执行长遭提起公诉。(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记者黄孟珍/苗栗报导

苗栗县泉顺食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以山水米为其品牌),涉嫌在2017年至2019年间,用鱼目混珠方式,将客户选定白米掺杂其他米贩售,3年来不法所得超过1.5亿元,苗栗地检署22日侦查终结,将董事长李东朝、执行长蔡宠信,依贩卖虚伪标记商品罪、诈欺取财罪、制造贩卖搀伪假冒食品罪等罪嫌提起公诉。

根据起诉书争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间欲向泉顺公司购买100%美国加州米(符合CNS标准一等米),泉顺公司应允交易协议价格后,初始均依约出货,却自2017年3月7日起经被告李东朝之指示(被告蔡宠信则是从2018年4月7日开始参与犯行),将仅符合CNS标准二等米、主要产地为美国阿肯色州之「精选美中米」搀入美国加州米中,并在30公斤包装袋使用「GROWN IN NORTHERN CALIFORNIA」、「国家标准一等米」字样,以此方式制造、贩卖搀伪假冒食品及虚伪标记食品予争鲜公司,时间直至2019年6月间为止,并诈得货款新台币1亿3249万1691元。

另外,飨宾餐事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飨宾公司于2018年5月间欲向泉顺公司购买100%有机台梗九号米,泉顺公司应允交易、协议价格后,却自2018年6月间经被告李东朝、蔡宠信之指示,将有机台梗八号米、越光米以不等比例搀入有机台梗九号米中(期间亦有完全无有机台梗九号米之状况),以此方式制造、贩卖搀伪假冒食品予飨宾公司,时间直至2019年4月间为止,并诈得货款共954万8333元。

全案于2019年2月间,经苗栗县政府卫生局接获相关情资后函送地检署,由民生犯罪专责小组指派政和检察官侦办后,指挥重大案件专组法务部调查新北市调查处、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总队进行侦办,并于2019年6月18日针对泉顺公司等处发动搜索,查扣相关证物并传唤相关被告、证人进行调查后,于2020年4月22日侦查终结,将董事长李东朝、执行长蔡宠信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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