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反对公益基金投资中嘉交易案 尊重NCC决定
▲NCC25日举办 「中嘉交易案」听证会,主席为陈耀祥委员。(图/记者季相儒摄)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25日)举办「中嘉交易案」听证会,对于外界质疑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投资此案恐违反公益基金设置宗旨,教育部代表在听证会上明确表态「不应该」,但也尊重NCC最后决定。买方代表谢易哲律师解释,林堉璘公益基金虽然持有泰贺和朝隆公司股票,但这两家投资公司在林堉璘公益基金投资之前就已经存在,而且两公司是用现有资金投资中嘉,并没有用到公益基金,另外,受托管理公益信托基金的国泰世华银行,对于信托财产也没有实质影响力。
教育部终身教育司长黄月丽指出,公益信托不应该以投资为目的,尤其投资的相关公司又是以营利为目标,况且未来有盈余,也无法确定利润是否可以回到公益信托从事公益行为,因此教育部认为公益基金投资营利行为难符合教育公益目的,但尊重NCC最后决定。
对于公益基金投资争议,买方代表谢易哲律师解释,现行法规并没有限制公益信托投资行为,而林堉璘公益基金虽然持有泰贺和朝隆公司股票,但这两家投资公司在林堉璘公益基金投资之前就已经存在,而且两公司是用现有资金投资中嘉,并没有用到公益基金,另外,受托管理公益信托基金的国泰世华银行,对于信托财产也没有实质影响力。
卖方代表中嘉网路赵培培也说,这次交易案的资金都为本土资金,没有党政军问题,更没有媒体垂直和水平垄断的疑虑,希望NCC尽速核准。
这次的「中嘉交易案」,是由马来西亚商EVERGREEN与GOODWILL个别将原持有安顺及博康的7,700万股通股股权全数转让予国内法人泓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而安顺、安成、博康、博硕等也将其特别股股权转让给泓顺。
买方泓顺由泓胜100%出资持有,泓胜由泓策创投100%出资,泓策创投之上层股东包含郭冠群、王美文、弘仓公司(陈荣泉100%持有)、荣盛投资(陈继业、许书林、余彦良及吕荣吉持有)、泓策投资(由郭冠群、黄清苑及林秀玲持有)、玺兆投资与铨升投资。
其中玺兆投资由泰贺投资及朝隆投资各持有50%股权,铨升投资亦由泰贺投资及朝隆投资各持有50%股权,而泰贺投资与朝隆投资则由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100%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