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公开反对中嘉交易案 买方:无中资也符合投资架构
▲立委王荣璋与段宜康公开反对中嘉交易案。(图/记者翁嫆琄摄)
「中嘉案」进入最后审查阶段,有民进党立委今天(4日)召开记者会,指「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参与本案,难符合其教育公益目的」,认为不适宜。买方回应,投资中嘉的是朝隆、泰贺公司,不是公益信托基金,立委的批评「根本不存在」。而且,这个投资案经政府各部会调查半年多,完全没有中资,投资架构也合法。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王荣璋4日上午举行「反对NCC违法扩权」记者会。王荣璋表示,「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在104年由教育部许可设立,成立财产才3000万元,但到106年底却已经有303亿元,大部份是未上市公司(朝隆投资、泰贺投资)的股票。王荣璋说,公益信托并非以投资为目的,且投资金额与捐赠公益支出显不相当,因此投资中嘉案并不符合教育公益目的。
段宜康也表示,他接获检举,这项投资案是由一位过去在各次中嘉并购案都会出现的身影中间串连,各投资者采「包利制」,每年确保获利有多少,且背后有「中资」,检举人还指名是阿里巴巴旗下基金,他要求NCC必须暂缓,国安局必须查证清楚。
对于两位立委的说法,泓顺投资办公室回应,根据9月25日中嘉的听证会中所说,信托业主管机关金管会已针对中嘉案,回复NCC表示:「中嘉收购案的投资主体为玺兆投资,与铨升投资等五家法人股东所成立之泓策创投。」并且说明「投资中嘉属玺兆与铨升之财务决策,尚非公益信托以其信托财产所进行之投资行为」。不仅金管会的解释说中嘉案合法,法务部也支持这说法。
也就是说,外界误会宏泰公益信托基金投资中嘉。其实,投资中嘉的是朝隆、泰贺公司,这两家因本投资案分别设立玺兆、铨升公司,再投资中嘉。宏泰公益信托基金根本没有投资中嘉,而是下属投资公司的个别投资行为,而这些公司为永续经营,经年都在投资其他事业,每年皆按规定申报给主管机关。
至于立委提到中嘉投资者背后有中资,要NCC和国安局查证。泓顺投资办公室表示,媒体并购案牵涉相关政府部会超过10个,中嘉投资案今年5月向政府提出申请后,国安相关单位早已查清楚,这案子完全没有中资。本案经过半年多审查,政府机关目前认定,投资架构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