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中嘉案 NCC:将就投资架构和实质关系进行认定

▲NCC主委詹婷怡上任后首度交通委员会进行业务报告。(图/记者林睿康摄)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八月一日上任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詹婷怡29日首度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进行业务报告和备询。针对中嘉案重回NCC审查,詹婷怡表示,NCC已经根据行政程序法,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包括合约内容等完整资料给NCC,将就投资架构实质关系进行认定。

经济部投审会函请NCC重审中嘉案,民进党立委郑宝清29日在交通委员会询问NCC主委詹婷怡接下来要怎么处理?詹婷怡首先表态有关中嘉案,NCC从来没有说过「不审」或「拒审」,其实早在经济部投审会提出疑义前,NCC就有发现申请人并没有提供完整的资料,因此已经根据行政程序法,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包括合约内容等完整资料给NCC,将就投资架构和实质关系进行认定。

无党籍立委赵正宇则认为,由于第四届NCC委员对中嘉案已有决议,因此建议NCC施政必须要有「一贯性」,不要给外界有「反商」的感觉,尽速「依法审理」,不要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