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交易案爆公益信托争议 王雪红投资TVBS也曾这样做
「中嘉交易案」第四度送进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审查,此次由宏泰集团所成立的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投资此案,遭外界质疑此举有违公益基金设置宗旨。据了解,先前宏达电创办人王雪红投资TVBS,资金来源也包含王雪红个人捐赠的公益信托,因此公益信托投资广电媒体并非首例。
这次的「中嘉交易案」,是由马来西亚商EVERGREEN与GOODWILL个别将原持有安顺及博康的7,700万股通股股权全数转让予国内法人泓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而安顺、安成、博康、博硕等也将其特别股股权转让给泓顺。
买方泓顺由泓胜100%出资持有,泓胜由泓策创投100%出资,泓策创投之上层股东包含郭冠群、王美文、弘仓公司(陈荣泉100%持有)、荣盛投资(陈继业、许书林、余彦良及吕荣吉持有)、泓策投资(由郭冠群、黄清苑及林秀玲持有)、玺兆投资与铨升投资。
其中玺兆投资由泰贺投资及朝隆投资各持有50%股权,铨升投资亦由泰贺投资及朝隆投资各持有50%股权,而泰贺投资与朝隆投资则由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100%持有。
对于这样的投资架构,NCC先前曾表示,这是纯本土资金,投资架构单纯,更没有党政军的问题。不过因为泰贺投资与朝隆投资是由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100%持有,遭外界质疑此举有违公益基金设置宗旨,而NCC也已去函教育部等候回应。
对于公益信托能否投资广电媒体?据了解,先前宏达电创办人王雪红投资TVBS,资金来源也包含王雪红个人捐赠的公益信托,因此公益信托投资广电媒体并非首例。
法界人士说,看过投资架构,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虽然持有泰贺及朝隆公司股票,但信托财产范围,并不包含泰贺和朝隆公司的资金,而泰贺及朝隆本来就是以投资事业获利为本业,且独立运作的公司,比公益基金更早存在。
所以,泰贺及朝隆公司以其自有资金成立玺兆与铨升公司,进而投资中嘉,其实并没有造成「公益信托以投资为目的、运用其信托财产」的情事;至于泓顺公司收购中嘉等投资标的后,各投资标的公司仍由各自经营团队,依章程及法令规定负责营运。因此,公益信托基金也就没有涉及中嘉等投资标的日常营运事项,也就没有实质经营控制中嘉等投资标的情形。